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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好消息!我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提标啦!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455T/2023-04870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概       述: 好消息!我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提标啦!
成文日期: 2023-07-18 00:00:00 公开日期: 2023-07-18 11:16:5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好消息!我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提标啦!
作者:民政局 来源:乌海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市集中供养孤儿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31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2100元基础上提高10%;分散供养孤儿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98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800元的基础上提高10%;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800元提高到1980元,进一步兜牢儿童福利领域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2023年1-5月份,乌海市共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58.74万元,其中补发1-5月份提标补助资金共计4.5万元,有效提高了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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