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好消息!我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提标啦!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455T/2023-04870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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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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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概 述: |
好消息!我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提标啦! |
成文日期: |
2023-07-18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3-07-18 11:16:58 |
废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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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有效 |
好消息!我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提标啦!
作者:民政局
来源:乌海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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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市集中供养孤儿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31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2100元基础上提高10%;分散供养孤儿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98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800元的基础上提高10%;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800元提高到1980元,进一步兜牢儿童福利领域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2023年1-5月份,乌海市共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58.74万元,其中补发1-5月份提标补助资金共计4.5万元,有效提高了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