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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民政局关于举办第十一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的询价函
索  引  号: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政府采购
概       述: 乌海市民政局关于举办第十一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的询价函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6-08-25 10:18:0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乌海市民政局关于举办第十一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的询价函
发布时间:2026-08-25 10:18:06 作者: 来源:乌海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各受邀报价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相关规定,我局对承办第十一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向各公司询价,最终按照报价择优选择。

  一、项目名称

  第十一个“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二、项目要求

  (一)成果要求:承担本次启动仪式全部现场服务工作。包含制定专项活动执行方案及详细经费预算、舞台搭建及配套设备配置、现场工作人员配置、宣传推广、活动物料制作、展示布设(含座椅、展位、展板布置)、运输装卸、现场执行、活动结束后撤场复原及其他配套保障工作,所有服务及物料须满足活动现场安全有序开展,达到活动整体效果要求。

  (二)服务期限拟定202695日上午,活动时长半天(如遇恶劣天气等突发因素,提前或延期进行)。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活动圆满结束且各项采购内容完成验收。

  (三)项目预算预算金额人民币8万元,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报价包括舞台材料、工具、人工成本、交通费、管理费、税费等应该和可能发生的费用因素。

  三、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备履行合同必备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报价提交时间点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具体要求

  (一)具体需求见附件1

  (二)材料要求:

  1.单位简介(加盖公章);

  2.活动执行方案(加盖公章);

  3.报价明细单(加盖公章);

  4.近三年来有承办文化类线下活动的经验(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等有效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征信情况。

  五、评价标准

  本次采购按照满足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的排序:

  (一)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报价后最低报价有多家供应商,由采购人根据承接文化类项目经验情况综合评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满足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个的,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询价或终止本次采购。

  (三)采购人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人有权择优选择其他供应商作为本项目成交人。

  六、联系方式

  请各有意向公司在收到此函后2026828日上午12时前将报价材料发至我单位邮箱,我单位根据报价情况考虑采购事宜。

  联系人:吴月,邮箱:whsmzjcsk@163.com,联系电话:0473-899206018204737948

  本询价函解释权归乌海市民政局所有。

  

  附件:第十一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启动仪式报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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