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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6日 作者: 来源:乌海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编制,报告内容包括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海市民政局门户网(http://mzj.wuha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海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3-899209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在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上体现民政担当,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9条,其中:组织机构类信息3条,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法定主动公开类信息219条,工作动态、热点关注等政务动态类信息506条,行政处罚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对群众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进行办理。2023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乌海市民政局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专栏设置,增加了“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 乌海在行动”专栏,并进行动态更新。指定专人负责运维“乌海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2023年“内蒙古民政”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信息520条,新媒体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提升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开展“政策解读”专题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此外,在门户网站公布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广泛听取服务对象和服务机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强化信息公开外部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虽平稳完成,但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内容需要深化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职业素养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及时更新发布政务信息。三是聚焦民生热点,发布有针对性信息内容。四是严格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建立完善申请渠道,依法依规保障群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市民政局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议案提案办理公开情况:市民政局2023年共承办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3件,均已公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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