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以及儿童福利相关政策实施情况 | ||||||||
|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 | 市民政局 | 信息分类: | 信息公示 | ||||||
| 概 述: | 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以及儿童福利相关政策实施情况 |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5-11-06 17:14:2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
我市及时精准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依托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加强补贴发放信息动态管理,确保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精准发放到位。1-10月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70821人次、890.4万元,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79.75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10.65万元。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内民政发〔2025〕70号),自2025年7月1日起,我市上调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月每人2310元提高至每月每人2358.5元;分散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月每人1980元提高至每月每人2041.5元;艾滋病毒感染儿童参照孤儿落实基本生活费;集中供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由每月每人1980元提高至每月每人2072元;分散供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由每月每人1980元提高至每月每人2016元。严格落实困境儿童精准排查与分类保障工作,做好困境儿童的动态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儿童应保尽保,1-10月为23名孤儿发放生活补贴50.52万元,为6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94.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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