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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各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455T/2022-00210 发文字号: 乌民发〔2021〕42号
发文机构: 部门文件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概       述: 乌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各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的通知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1-10-08 11:01:3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各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的通知
作者:民政局 来源:乌海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各区民政局: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2021年度盟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实际,制定了《2021年度各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现将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各区要结合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认真对2021年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自评,2021年10月13日前将自评报告和佐证材料报送乌海市民政局。
  
  
  联系人:  李 红   联系电话:0473-3959351    
  邮箱:whsmzj2024601@sina.com        
  
  
  
  乌海市民政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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