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乌海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单位采购项目询价函 | ||||||||
|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政府采购 | |||||||
| 概 述: | 乌海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单位采购项目询价函 |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6-07-06 18:13:1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
各受邀报价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相关规定,我局拟采取询价方式择优选择具备等级保护测评资质的公司对乌海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系统安全进行等级保护测评,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乌海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单位采购项目
二、项目要求
(一)成果要求:按照自治区相关要求,对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进行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并出具测评结果报告。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
(三)项目预算:预算金额人民币2.5万元。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报价包括材料、工具、人工成本、交通费、管理费、税费等应该和可能发生的费用因素。
三、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报价单位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具备履行合同必备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报价提交时间点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四、材料要求
(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或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价明细单(加盖公章);
(四)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加盖公章);
(五)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加盖公章);
(六)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声明函(加盖公章);
(七)征信情况(加盖公章);
(八)近3年内同类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等有效证明材料);
五、评价标准
本次采购按照满足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的排序:
(一)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报价后最低报价有多家供应商,由采购人根据承接同类项目经验情况综合评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延长采购时间,另行通知其他报价供应商;
(三)采购人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人有权择优选择其他供应商作为本项目成交人。
六、有关要求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
(四)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五)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六)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七)所投服务在质量、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采用密封报价,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不得采用传真方式。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封套上写明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7月6日至7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可通过现场或快递的方式送达,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联系人:市民政局养老科,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市行政中心B座407,联系电话:0473-8992050。
八、重要提示
(一)投标人投标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书面通知采购人。
(二)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将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
(三)本询价函解释权归乌海市民政局所有。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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