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乌海市2025年1—11月社会救助工作情况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455T/2025-08107 | 发文字号: | 无 | ||||||
| 发文机构: | 无 | 信息分类: | 社会救助 | ||||||
| 概 述: | 乌海市2025年1—11月社会救助工作情况 | ||||||||
| 成文日期: | 2025-12-26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5-12-26 11:13:1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我市切实落实好最低生活保障“渐退期”“刚性扣减”“单人户”等兜底保障救助政策;强化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责任落实,确保特困供养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全面推行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救助,取消户籍地、居住地临时救助申请限制,充分发挥好网格员、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作用,发挥主动发现机制作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截至11月底,共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9757人,其中:最低生活保障6651人(未成年人603人,老年人1791人,残疾人2736人,重病患者440)、特困救助供养人员423人(集中供养129人,分散供养294人)、低保边缘人口656人、刚性支出困难人口377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17人、其他困难人员1633人。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占全市总人口1.2%,累计发放低保资金6027.57万元,月人均救助741元;特困救助供养资金836.3万元;临时救助1110人次,发放资金281.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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