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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社会救助政策“问答指南”③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06日 作者: 来源:乌海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为方便广大群众精准了解、便捷办理社会救助相关事项,结合乌海市现行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整理政策解答如下,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读懂政策,明晰权益要求

  1.在申请低保时,所说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包括哪些人?

  根据《乌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办法》第六条规定,共同生活的家庭家庭成员包括:

  ①配偶。

  ②未成年子女。

  ③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

  ④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关系且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2.低保从提交申请到需要多久时间

  根据《乌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低保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45个工作日

  3.办理低保必须经过村委会签字同意吗?

  不需要村(居)委会审批同意。直接向户籍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窗口提交申请,村(居)委会仅协助入户调查、公示、政策宣传等。

  4.人在海勃湾居住户口在乌达、海南,要去哪里申请低保

  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申请:

  ①在海勃湾区居住地社会救助窗口递交低保申请材料。

  ②在户籍所在地社会救助窗口递交低保申请材料。

  ③通过内蒙古民政通、政务服务网、蒙速办等线上渠道申请。

  5.保家庭需要定期上报家庭变化情况吗?

  需要。根据《乌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实行低保对象定期报告制度。低保家庭应当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月报告家庭人口、经济状况重大变化情况。

有疑问,找帮扶,一键直达

  为方便群众咨询政策、申请救助,现将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咨询电话公布如下,如有疑问可随时拨打咨询,工作人员将解答政策细节、指导办理流程:

  乌海市民政局:0473-8992086

  海勃湾区民政局:0473-2059772

  乌达区民政局:0473-3666679

  海南区民政局:0473-4022168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符合低保申请条件,请及时申请救助,让党和政府的温暖直达心间,共同守护每一位困难群众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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