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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社会救助政策“问答指南”①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17日 作者: 来源:乌海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为方便广大群众精准了解、便捷办理社会救助相关事项,结合乌海市现行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整理政策解答如下,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读懂政策,明晰权益要求

  1.哪些人可以申请低保

  有持有乌海户籍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财产符合低保条件,可申请低保。

  2.办低保需要村委会同意吗

  办低保不需村(居)委会同意,申请人需向户籍地或居住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对低保申请的受理和初审等工作,由区民政局进行审核确认。村(居)委会负责协助工作,配合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入户调查、公示、政策宣传等工作。由于身体不便等原因申请低保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委会代为提出申请。

  3.有车能申请低保吗?

  原则上不能拥有车辆,家庭成员拥有除普通两轮摩托、三轮车、电动车、残疾人功能性补偿车辆外的车辆以及船舶不符合申请低保家庭财产认定标准,但对于维持家庭生产生活的必需财产,可以在认定家庭财产状况时予以豁免。

  4.有大额存款可以申请低保?

  不能,家庭成员人均拥有的金融财产超过当年乌海市低保标准的12倍不符合申请低保家庭财产认定标准。

  5.低保是否是终身制的纳入保障后就可以一直享受低保吗?

  低保并非终身制,而是动态管理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定期对低保家庭的人口、收入和财产等状况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对低保金和保障人口进行调整,超过低保标准时就会停止保障。退出低保后若家庭经济状况再次陷入困境,可重新申请低保待遇。

有疑问,找帮扶,一键直达

  为方便群众咨询政策、申请救助,现将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咨询电话公布如下,如有疑问可随时拨打咨询,工作人员将解答政策细节、指导办理流程:

  乌海市民政局:0473-8992086

  海勃湾区民政局:0473-2059772

  乌达区民政局:0473-3666679

  海南区民政局:0473-4022168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符合低保申请条件,请及时申请救助,让党和政府的温暖直达心间,共同守护每一位困难群众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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