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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民政局关于报名参加2026年度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资质鉴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18日 作者: 来源:乌海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全市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居家养老和失能老人照护者、社会各界从事养老服务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养老护理员职业行为,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更好地满足养老服务需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编制的《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由政府出资开展2026年度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资质鉴定工作。现就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和鉴定对象

  1.全市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未经过培训、未取得养老护理员资质证书的工作人员原则上都应参加2026年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资质鉴定工作;

  2.居家养老和失能老人照护者、社会各界从事养老服务的人员、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各界有意愿从事养老护理的人员

  3.经过乌海市民政局举办的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但未通过鉴定考核的人员

  二、培训、鉴定方式和费用

  培训采取线下培训方式进行,培训时长一周左右,培训时间拟定为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符合上述培训对象要求的均可免费报名参加。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以《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为依据,以职业技能和掌握的知识为核心,兼顾理论性和实践性。

  1.理论知识培训。主要包括与养老护理相关的职业道德、基础知识、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安宁服务、康复服务、心理支持、照护评估、质量管理及培训指导等内容。

  2.实践技能培训。主要包括与养老护理相关的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康复服务、心理支持、照护评估、失智照护、安宁服务、质量管理、风险应对及培训指导的技术要点等内容

  四、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6619626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邮箱:18604732510@163.com

  3.联系电话0473-8992050

  4.培训和鉴定联系微信二维码

  报名参加2026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资质鉴定的学员扫以下二维码进群沟通。

  

  图片1

  

  附件:1.《鉴定报名条件》

           2.《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报名表》

  

  乌海市民政局                         

   2026618日            

  

  附件1

  鉴定报名条件

  

  1.五级(初级)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四级(中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三级(高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4.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5.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养老护理员相关职业护士、家政服务员、健康管理师

  本专业老年人服务与管理、民政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民政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等

  相关专业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健康管理、中医养生保健、康复辅助器具技术、假肢与矫形器技术、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护理学、康复治疗学、临床医学、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心理学等

  

  

  附件2

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报名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单位

电话

现职业(工种)和等级

从事专业年限

申报职业(工种)和等级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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