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广大群众清晰了解乌海市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政策,读懂政策内容、知晓申请路径、享受精准帮扶,现对我市低保政策进行解读,让惠民政策走进千家万户、落到实处。
读懂政策,明晰权益与流程
(一)申请途径
•线下申请: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
•线上申请:通过内蒙古民政通或蒙速办等线上渠道进行线上申请。
(二)申请条件
•户籍要求:申请人为持有乌海市户籍的困难人员;
•收入要求: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乌海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当前为923元/月);
•财产要求: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乌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办法》相关规定。(家庭财产要求:1.家庭成员人均拥有的金融财产不超过当年乌海市低保标准的12倍;2.家庭成员未拥有除普通两轮摩托、三轮车、电动车、残疾人功能性补偿车辆外的车辆以及船舶;3.家庭仅拥有一套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35平方米的两套住房。)
(三)申请材料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家庭收入及金融财产(存款、有价证券等)情况说明、家庭成员房屋产权情况说明、缴纳社会保障情况说明等;
•人户分离家庭需提供现居住地情况说明;
•中专、大学在校学生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在校佐证材料及教育支出凭证;
•残疾人需提供有效残疾人证,慢病、重病人员需提供相关医疗佐证材料及费用凭证。
(四)单人保政策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
•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低保边缘家庭中患有乌海市认定的重特大疾病人员;
•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依靠兄弟姐妹或60周岁以上老人供养的,供养费用可视情豁免);
•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及以上的生活困难宗教教职人员乌海市民政局。
有疑问,找帮扶,一键直达
为方便群众咨询政策、申请救助,现将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咨询电话公布如下,如有疑问可随时拨打咨询,工作人员将解答政策细节、指导办理流程:
•乌海市民政局:0473-8992086
•海勃湾区民政局:0473-2059772
•乌达区民政局:0473-3666679
•海南区民政局:0473-4022168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符合低保申请条件,请及时申请救助,让党和政府的温暖直达心间,共同守护每一位困难群众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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