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市民朋友们:
清明节将至,慎终追远、缅怀先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倡导文明、低碳、安全祭扫,为践行条例要求,树立文明新风,特发出如下倡议:
文明祭扫,弘扬时代新风
将慎终追远的情感融入现代文明的表达方式,弘扬绿色文明的祭扫新风。自觉摒弃不文明祭扫行为,倡导一束鲜花寄哀思,用鲜花、绿植代替纸钱香烛,用植树、踏青代替焚香烧纸。
安全祭扫,筑牢平安屏障
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火、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携带火种、易燃易爆品进入林地、草地、保护区等区域,不在公共场所违规用火。合理安排祭祀时间,错峰出行,文明行车,确保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
节俭祭扫,传承优良美德
厚祭不如孝养,孝行重在当下。树立“厚养礼葬”的文明理念,将孝道融入日常点滴,老人生前多关心、多尽孝。身后事节俭治丧,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不相互攀比,以简约庄重的方式表达对生命的敬重。
倡导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以身作则,主动宣传文明祭扫理念,引导亲友及周边群众移风易俗,共同营造平安、文明的清明氛围!
乌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乌海市民政局
乌海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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