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山寨社团工作,持续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举报线索途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打击整治对象
非法社会组织和山寨社团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名称中包含有“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基金会”“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等字样。
二、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社会公众如遇到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的,可先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或者“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询该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避免上当受骗。
三、举报内容
为了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和山寨社团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和山寨社团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四、举报方式
市民政局邮箱:whsshzz@sina.com。
举报电话:8992070(市民政局),2059613(海勃湾区民政局),3666680(乌达区民政局),4022158(海南区民政局)。
提倡实名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乌海市民政局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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