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依托数据比对与动态管理工作机制,精准核定补贴对象、规范补贴发放流程。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执行125元/人/月发放标准,2025年全年累计为34233人次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427.9125万元,为45712人次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571.4万元,切实实现补贴政策“应补尽补、精准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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