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6—2035年)》于2025年8月22日经乌海市人民政府批复(乌海政字〔2025〕320号)。
在已批复的《乌海市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6—2035年)》中,M001乌海市殡仪服务中心(生命纪念园)规划总用地27.0517公顷,其中新增殡葬用地9.0233公顷,现状殡葬用地18.0284公顷;规划期内生命纪念园新增墓穴1.602万穴,规划后生命纪念园墓穴总量33820穴。
五一农场九队长城(山险段)本体位置调整后,其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均发生整体调整,该变化对乌海市殡仪服务中心(生命纪念园)用地空间布局产生重大影响,需根据调整后的用地条件及实际建设情况,对新增殡葬用地重新开展规划布局。
1. 五一农场九队长城(山险段)本体位置调整的影响:
因长城本体位置调整,其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已同步完成整体优化。原区域相关管控要求相应调整,原有用地布局需依据最新保护边界重新统筹安排,确保规划符合文物保护要求。
2. 原拟新增用地选址存在实施制约:
原规划拟在现有殡仪服务中心东南侧新增建设用地,但该区域地形起伏大,山势陡峭、高差显著,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施工难度大且开发成本高,不符合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要求。
3. 优化选址:北侧林地的生态化利用路径
殡仪服务中心北侧现状林地权属清晰,由该中心管理使用。结合国家“生态节地安葬”政策导向,规划拟将新增殡葬设施布局于该区域,在严格保护现有林木植被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展林下生态安葬或景观化墓园建设。此举既可以盘活存量林地资源、节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又能够实现生态保护与殡葬功能有机融合,提升项目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一、以人为本,公益惠民,完善体系,提升服务
贯彻“以人为本”理念,殡葬设施规划建设始终以人民群众需求为核心,坚持公益性导向,推动殡葬服务惠及广大民众;持续优化殡葬服务设施布局,构建覆盖火化、安葬、殡仪服务等各环节的完整殡葬服务体系;打造人性化、专业化殡葬服务供给体系,满足群众多样化殡葬需求,实现逝者安息、生者慰藉。
二、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适度前瞻,长效发展
统筹布局殡葬设施,与乌海市城市现代化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衔接;坚持因地制宜、适度前瞻,保障规划长效运行。规划充分尊重各民族殡葬传统与习俗差异,为各民族提供符合其文化传统的殡葬服务;不断创新丰富殡葬服务产品,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积极引入现代元素与新兴技术,拓展殡葬服务内涵外延。
三、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尊重传统,多元供给
殡葬设施规划建设充分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求,落实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可持续发展原则。充分考虑群众接受程度,合理确定生态葬式比例;充分尊重各民族、各地区传统殡葬习俗,构建多元化殡葬服务供给体系,丰富安葬方式选择,拓展个性化服务供给。
四、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城乡统筹,方便群众
从全市层面统筹规划殡葬设施布局,结合各地实际明确各辖区殡葬设施发展方向;按照近期、远期目标分阶段推进殡葬设施建设,合理引导、循序渐进开展传统墓穴搬迁改造。强化城乡统筹,缩小城乡殡葬服务差距,为城乡居民提供公平便捷的殡葬服务,推动殡葬改革成果惠及全体市民。
乌海市原有殡葬设施共9处,殡葬用地总面积66.1613公顷,新增殡葬用地36.1972公顷;本次规划仅对其中M001乌海市殡仪服务中心(生命纪念园)项目用地范围进行修改。上版规划确定乌海市殡仪服务中心(生命纪念园)总用地27.0517公顷,其中现状殡葬用地18.0284公顷,新增殡葬用地9.0233公顷;本次规划修改后,M001项目总用地面积39.3321公顷,原位于长城保护范围线内的现状殡葬用地予以释放,现状殡葬用地规模相应增加,本次规划将现状殡葬用地调整为26.0040公顷,新增殡葬用地面积调整为13.3281公顷,同时对项目新增殡葬用地空间布局进行优化。本次规划修改完成后,乌海市殡葬设施仍为9处,殡葬用地总面积调整为69.6967公顷,新增殡葬用地调整为40.5020公顷。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为乌海市殡仪服务中心(生命纪念园)项目用地,总面积共39.3321公顷。
本次专项规划基期年为2025年,规划期限为2026—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6—2030年,远期为2031—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本次专项规划共修改1处殡葬设施,涉及用地39.3321公顷,经与《乌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成果比对分析,修改后的项目不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及城镇开发边界;项目不位于五一农场九队长城(山险段)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占用历史文化保护线范围。
(一)修改必要性合规 本项目为历史未批先建殡葬设施,原有规划管控体系存在生态保护、环境防控、文物管理、落地保障等条款缺失问题,无法适配乌海市全域火葬政策及现行国土空间管控要求。本次规划修改属于局部纠错优化、补齐合规短板的必要调整,能够有效完善项目全流程管控体系,保障设施合法合规落地运营,符合专项规划动态完善、局部调整的法定情形。
(二)上位衔接合规 本次规划修改严格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上位规划要求,严守“三区三线”等强制性管控内容。本次调整不涉及用地性质、核心设施布局等核心指标变更,与上位规划管控体系无冲突,衔接合规有效。
(三)内容边界合规 本次修改属于局部技术性优化调整,未突破专项规划法定修改边界,不调整规划目标、设施体系等强制性内容。重点补齐声环境、空气环境、水土防控、危废管理、林草保护、文物考古及规划落地衔接等管控短板,完善规划实施保障体系,同时根据现状地形地貌,对乌海市殡仪服务中心新增殡葬用地空间布局进行修改,不存在违规调整、超范围修改情形。
(四)编制程序合规 本次规划修改严格遵循专项规划编制、调整、报批法定流程,以现状核查、风险评估、部门校核为编制基础,后续将依法履行公示、专家论证、部门联审、报批入库等法定程序,修改成果统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平台动态更新,全程程序规范、管控闭环,具备法定实施效力。
总体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为根本出发点,构建覆盖城乡、层级清晰、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殡葬服务设施体系。实现火葬服务网络城乡全覆盖,同步规范火葬流程与环保处理标准;积极推广绿色殡葬理念,重点推进生态葬法与节地安葬;建立节地安葬激励机制,引导群众主动选择节地型葬式。
乌海市殡仪服务中心(生命纪念园)为市级综合型殡葬服务设施,兼具火化、殡仪服务及安葬功能。近期目标:至2030年,将推广生态葬作为新建及原址扩建公墓区域的重点任务,明确要求新建公墓节地安葬占比不低于30%,确保生态葬理念贯穿规划实施全过程,大力推广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生态葬式,倡导使用环保材料,实现节地生态葬占比达到25%。远期目标:至2035年,殡葬服务项目满足不同人群多样化需求,生态殡葬理念融入市民日常生活,形成“推行火葬、选择节地安葬”的社会共识,建立常态化宣传与服务机制,实现节地生态葬占比达到30%。
综合规划期内死亡人口墓穴需求、历史遗留坟墓整改安置需求,乌海市规划期内墓穴总需求为7.298~7.484万穴,相较于已批复专项规划中6.802万穴的总需求,本规划增加需求0.496~0.682万穴。已批复专项规划中乌海市殡仪服务中心(生命纪念园)总穴位为3.382万穴,结合乌海市群众殡葬习俗,本次规划修改后乌海市殡仪服务中心(生命纪念园)总穴位调整为4.064万穴。
规划后生命纪念园墓穴约4.064万穴,新增殡葬用地13.3281公顷。
新增殡葬用地规模增加,主要影响因素如下:
1. 现状殡葬设施存量不足,现有墓穴、格位余量消耗较快,存在供需缺口
现有公墓、骨灰堂设施已接近饱和,墓穴存量持续递减;按照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现有用地可提供的安葬位无法覆盖规划期新增骨灰安置需求,若维持原规划用地规模,规划中后期将出现安葬设施供给缺口,不利于殡葬公共服务稳定供给。
2. 需要统筹散坟、历史墓葬点迁改安置用地需求
结合区域城乡更新、生态环境整治、散乱坟墓专项整治工作,我市存在大量零散坟墓、历史埋葬点迁改安置任务,原规划测算未充分考虑迁葬安置墓穴、集中安置用地规模,需新增部分用地用于集中安置迁改骨灰,防范新的散埋乱葬问题。
3. 殡葬服务功能拓展,设施复合化建设产生用地增量需求
按照新时期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除传统墓穴安葬外,还需配套建设节地生态安葬区、生命文化教育、祭扫服务、便民停车场、应急处置、绿化隔离等功能设施。原规划仅考虑核心安葬用地,配套功能用地预留不足;为满足规范建设标准,需适度增加总用地规模,实现殡葬设施园林化、服务功能完善化。
4. 落实上位政策要求,预留弹性发展空间,规避规划实施风险
参照国内同类城市殡葬专项规划编制实践,殡葬设施规划应当预留合理弹性用地,应对人口、死亡率波动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原规划用地偏紧,未预留发展备用地,项目落地实施容错空间较小;适度调增用地规模,可提升规划可实施性,更好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障规划期限内项目有序落地。
5. 尊重地方民俗习惯,兼顾多元安葬需求
本地群众传统安葬诉求客观存在,在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前提下,仍需配置一定比例常规墓穴;原规划节地安葬占比设定偏高,实际落地执行存在难度,适度增加用地规模,可兼顾政策导向与群众现实诉求,提升规划可操作性。
为保障群众基本殡葬公共服务,提升规划实施弹性,规避中后期供给缺口,在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前提下,适度调增殡葬用地规模,用地布局严格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优先利用适宜地块,持续强化节地生态安葬导向。
因五一农场九队长城(山险段)本体位置重新划定,原位于长城保护范围线内的现状殡葬用地得以释放,现状殡葬用地调整为26.0040公顷,新增殡葬用地面积调整为13.3281公顷,空间位置由原规划的东南侧山地调整至北侧林地、草地,修改后乌海市殡仪服务中心(生命纪念园)总用地为39.3321公顷。
表1 规划殡葬设施一览表
序号 | 殡葬设施名称 | 级别 | 所属行政区 | 总墓位 (万穴) | 用地规模(公顷) | 建设情况 | 新增殡葬用地 (公顷) |
1 | 乌海市殡仪服务中心 (生命纪念园) | 市级 | 乌海市 | 4.064 | 39.3321 | 原址 改扩建 | 13.3281 |
一、强化规划引领与执行
严格依据乌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精准开展殡葬设施选址。建立多部门协同的规划执行监督机制,民政、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定期联合核查殡葬设施建设进度与规划相符性,确保殡葬设施布局合理、有序落地,深度融入城市整体发展框架,实现殡葬资源与城市建设协同发展。
二、深化殡葬方式改革
出台专项扶持政策,对选择生态节地葬式的群众给予资金补贴或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打造生态节地葬示范园区,树立样板,直观展示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葬式优势,引导群众主动选择。通过社区宣传、媒体报道等多元渠道,广泛传播殡葬新风尚,每年组织开展大型殡葬文化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对多元健康殡葬文化的认知与接纳度。
三、拓宽资金筹集渠道
将殡葬设施建设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设立殡葬事业专项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生态节地葬推广等项目;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本以PPP模式参与殡葬设施建设运营;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设立基金等方式参与殡葬公益事业,对捐赠者给予税收优惠、荣誉表彰等激励,拓宽殡葬事业资金来源,保障规划项目顺利推进。
四、优化分期建设策略
对现有散坟安葬点开展全面摸底调查,建立完整数据库,评估其对经济建设和居民生活的影响程度;依据评估结果制定科学合理的分期迁移计划,明确各阶段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确保迁移工作平稳有序。在散坟安葬点保留期间,强化管理服务,完善祭扫道路、标识等基础设施,保障祭扫安全便利;同步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理解支持,为后续迁入公益性公墓奠定基础。
五、健全设施管护机制
依据国务院和自治区殡葬管理政策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殡葬设施管理办法,明确设施日常维护、安全管理、服务标准等方面制度规范,建立设施维护档案,完整记录维护情况与设施运行状态。
六、开展生命文化教育
规划期内,在乌海市殡仪服务中心(生命纪念园)建设1处市级生命文化教育基地,融合殡葬文化展示、生态葬式体验等功能,将其纳入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体系,每年开展不少于4场公众开放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殡葬文化知识、宣传节地生态安葬理念,提升全社会对殡葬改革的认知与支持度,营造殡葬改革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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