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自治区下拨我市自治区本级福彩公益金1543.06万元,下拨返还盟市福彩公益金1280.05万元。按照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根据《彩票管理条例》《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乌海市自治区本级及返还盟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老年人福利类
1.使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资金35.76万元,直接支付乌海市人寿保险公司,用于为全市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切实减轻了我市老年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支出和家庭经济负担,提高了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
2.拨付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一次性建设、责任保险补贴资金85.9万元,分配市本级5万元用于社会办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补贴、海勃湾区69.1万元用于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宜和老年公寓20.2万元、老福星老年公寓1.6万元、泰吉老年公寓12万元)及一次性建设补贴(泰吉老年公寓35.3万元)、乌达区4.7万元用于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爱心老年公寓4.7万元)、海南区7.1万元用于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东兴老年公寓7.4万元),进一步提升社会办养老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水平,扶持社会办养老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3.拨付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资金60.4万元,分配海勃湾区44.2万元(宜和老年公寓35万元、老福星老年公寓2.2万元、泰吉老年公寓7万元)、乌达区6.7万元(爱心老年公寓6.7万元)、海南区9.5万元(东兴老年公寓9.5万元)。进一步加强了全市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水平,扶持社会办养老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4.拨付公办养老机构消防改造项目、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及养老驿站标准化建设资金145万元,分配市本级78万元(48万元用于乌海市老年养护服务中心消防改造项目、30万元用于进一步打造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海勃湾区5.45万元用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乌达区58.35万元(56万元用于乌达区老年养护院消防改造项目、乌达区养老综合体消防改造项目、2.35万元用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海南区3.2万元用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推动全区公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改造提升,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保障入住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标准化建设水平。
5.拨付自治区财政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支持资金850万元,分配市本级425万元(用于乌海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海勃湾区125万元用于乌海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乌达区300万元用于乌海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改善生活困难和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生活状况,提高社会公益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儿童福利类
1.使用“养治教康”项目补助资金3万元,分配至市社会福利中心,进一步提高了儿童福利机构养育、教育、康复、治疗等服务水平。
2.使用“明天计划”项目手术配套资金4万元,分配至市社会福利中心,为残疾孤儿实施手术、康复、体检,提高生活自理能力。
3.使用儿童福利机构建设项目资金220万元,分配至市社会福利中心,用于儿童福利机构建设项目设备购置,进一步提升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能力。
(三)社会公益类
1.拨付婚姻登记机构建设项目35万元,分配至海勃湾区,进一步提升了婚姻服务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
2.拨付“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补助资金20万元,分配海勃湾区10万元(千里山镇10万元)、乌达区10万元(滨海街道),用于支持实施“五社联动”试点项目,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服务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不断增强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能力。
3.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资金80万元,分配市本级80万元。用于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开展养老、社会工作、社会组织培训孵化服务,有效提升全市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性。
4.拨付全区优秀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奖补资金4万元,分配海勃湾区4万元(夕阳红爱老服务中心2万元、阳光公益志愿者协会2万元),提升了社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水平。
二、返还盟市本级福彩公益金
2023年返还市本级福彩公益金三批共1280.05万元,用于老年人福利类2个项目。
分配市颐养康复中心项目建设814.95万元、市老年养护服务中心项目建设465.1万元,因项目分年度实施,将按照项目执行进度使用资金,进一步提升乌海市养老服务能力。
乌海市民政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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