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自治区下拨我市自治区本级福彩公益金618.73万元,下拨返还盟市福彩公益金1120.93万元。按照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根据《彩票管理条例》《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乌海市自治区本级及返还盟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自治区福彩公益金618.73万元
(一)老年人福利类
1.使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资金35.53万元,直接支付乌海市人寿保险公司,用于为全市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切实减轻了我市老年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支出和家庭经济负担,提高了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
2.使用社会办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补贴资金3万元,分配海勃湾区1.6万元、乌达区0.7万元、海南区0.7万元,确保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做好特殊群体的保护工作。
3.拨付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补助资金220万元,分配海勃湾区76.53万元,结余143.47万元,用于支持新建养老服务中心(站),进一步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4.拨付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一次性建设、责任保险补贴资金71.7万元,分配市本级4.9万元用于社会办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补贴、海勃湾区48.7万元用于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宜和老年公寓9.8万元、老福星老年公寓2.6万元、泰吉老年公寓1万元)及一次性建设补贴(泰吉老年公寓35.3万元)、乌达区7.7万元用于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爱心老年公寓7.7万元)、海南区10.4万元用于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东兴老年公寓10.4万元),进一步提升社会办养老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水平,扶持社会办养老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5.拨付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资金(第二批)66.5万元,分配海勃湾区48.4万元(宜和老年公寓44.8万元、老福星老年公寓2.6万元、泰吉老年公寓1万元)、乌达区7.7万元(爱心老年公寓7.7万元)、海南区10.4万元(东兴老年公寓10.4万元)。进一步加强了全市养老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水平,扶持社会办养老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二)儿童福利类
1.使用“养治教康”项目补助资金2万元,分配至市社会福利中心,进一步提高了儿童福利机构养育、教育、康复、治疗等服务水平。
(三)社会公益类
1.拨付“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补助资金50万元,分配海勃湾区40万元(凤凰岭街道10万元、海北街道10万元、新华西街道10万元、新华街道10万元)、乌达区10万元(新达街道),用于支持实施“五社联动”试点项目,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服务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不断增强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能力
2.拨付社区福利性公益性服务项目资金50万元,分配海勃湾区50万元,用于海勃湾区社区治理创新试验区建设及千里山镇新地村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引导推动社区创新性服务。
3.使用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资金100万元,其中分配市本级100万元。用于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开展养老、社会工作、社会组织培训孵化服务,有效提升全市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性。
4.拨付全区优秀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奖补资金6万元,其中分配市本级2万元(乌海市蓝天医疗救援协会“我帮你点亮回家的路”志愿服务项目),海勃湾区2万元(林荫街道海馨社区“妈妈帮帮团”志愿服务队暖心助困项目)、海南区2万元(内蒙古弘德益民政务科技信息服务中心“五社助人 温暖基层”项目),提升了社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水平。
5.拨付社会事务公益类项目补助资金14万元,用于支持婚俗改革,进一步提升了婚姻服务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
二、返还盟市本级福彩公益金
2022年返还市本级福彩公益金1120.93万元,2023年计划用于市老年养护中心功能改造,因该项目分年度实施,将按照项目执行进度使用资金。
乌海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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