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标       题: 市民政局工作职责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455T/2020-00038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民政局 信息分类: 机关职能
概       述: 市民政局工作职责
成文日期: 2021-03-25 00:00:00 公开日期: 2022-05-09 10:58:5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市民政局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2-05-09 10:58:59 作者: 来源:乌海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乌海市民政局是乌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乌海市民政局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相关决策部署和市委相关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草拟规范性文件。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依法实施对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

  (三)拟定全市社会救助政策,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自治区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六)贯彻执行自治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行政区划变更的初审和申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按规定权限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八)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拟定殡葬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

  (九)拟定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定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执行相关政策,健全农区牧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二)组织落实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乌海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乌海市民政局应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办公地址:内蒙古乌海市行政中心B座4楼411室

  单位法人:郭振莲

  办公电话:0473-3959331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邮编:016000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