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455T/2022-00234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政策解读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
概 述: | 《乌海市“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1-09-28 12:02:4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一、制发依据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发〔2021〕16号)、自治区民政厅等16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内民政发〔2021〕121号)、《推动全区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创新提升基层治理和服务能力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内民政发〔2021〕102号)、《内蒙古自治区“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5年)的通知》(内民政发〔2021〕103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内民政慈社〔2021〕23号)要求,乌海市民政局制定了《乌海市“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二、文件目标
以党建为引领,统筹整合社会工作资源和基层服务事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项目化运作的方式,实施“五社联动”试点项目,,推进社区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深耕的优秀社会工作服务品牌项目,不断增强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能力,促进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协作、互动互补、相辅相成、融合发展的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
三、主要内容
明确市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 、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城乡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室等机构的工作任务、工作要求以及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支持、强化资源整合、加强考核调度、开展表彰奖励、加大宣传交流力度等六个方面的组织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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