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十四五”社区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455T/2022-02933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概 述: | 乌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十四五”社区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2-04-18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2-04-18 15:24:4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乌海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乌海市“十四五”社区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
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民政局:
现将《乌海市“十四五”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4月2日
乌海市“十四五”社区建设发展规划
为全面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并充分其综合功能作用,强化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不断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社区服务需求,做到居民有需求、社区有服务,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城乡社区建设发展规划》《乌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精神,结合乌海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
社区是社会治理和民生保障的重要载体;社区建设是在党和政府领导下,以社区为基本单元,整合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满足社区居民公共服务和基本生活服务需求,实现社区居民自治,激发基层活力,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过程。
二、“十三五”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市以理顺社区治理体制机制、推进建立社区多元共治新格局为重点,以满足居民生产生活需求,强化社区居民自治和服务功能为导向,建立面向社区居民,机构健全、设施完备、主体多元、供给充分、群众满意的社区服务体系,全市社区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社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迈出新步伐。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关于精简和规范社区工作提升服务精细化水平的指导意见》《乌海市开展社区建设管理服务活动实施方案》《乌海市加强社区工作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工作方案》。全市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开展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探索,启动社区减负增效行动,理顺街道社区关系,政府公共服务更加到位,村(居)民委员会的功能得到强化,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得到提升。
──社区服务设施完善取得新成效。基本形成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补充、服务网点为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布局,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建成了一批标准高、功能完备、设施齐全、运转有效、人气聚集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全市70个社区、13个村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全部达到或超过300平方米,达标率100%,其中,500—1000平方米的达到29个,1000平方米以上的有26个,建成“一站式”服务大厅20个。
──社区服务队伍建设打开新局面。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初步建立,制定了《乌海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对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和薪酬待遇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进行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实行“三岗十八级”,参照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建立“岗位+薪级”动态增长薪酬体系,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社区工作者享受职业津贴,所需经费全部纳入区级财政保障。2020年全市社区工作人员平均月报酬水平达到3914元,比2015年提高了674元。大专以上社区工作人员占比达到76%,文化素质明显提高。
──社区服务体系优化实现新发展。积极创新服务方式,整合政府职能部门的公共服务向社区延伸,全面建立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站,提供一站式服务,农区居民共享社区服务功能,社区公共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均等化。采取有效措施培育引导公益性、服务性社会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社区服务,社会组织提供社区服务效能不断提高。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组织开展居民互助和志愿服务活动,增强社区凝聚力和向心力,邻里和谐、互助友爱、团结向上的社区氛围已经形成。
三、“十四五”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立足新发展阶段,面对“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对照社区居民美好生活新期望、基层治理新任务,我市社区建设发展还存在短板弱项,主要表现为:政府、市场、社会多方参与社区建设格局有待完善,社区行政化现象依然存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服务群众能力有待提升,社区服务供给侧和需求侧协调机制不完善,社区服务精细化程度不高;社区工作者就业吸引力、岗位认同感、队伍稳定性有待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的智慧化程度有待提高,服务信息化应用不足。
四、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大力推进全市社区建设发展,强化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为乌海市在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程中走在自治区前列、创造新的成就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以社区党建引领社区服务,有效统筹整合社区服务设施、资金、资源等,带动社区党员群众、各类组织、各类人才参与提供社区服务,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服务体系。
──坚持政府主导。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资金投入、设施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拓宽居民、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各方力量参与渠道,促进共建共治共享。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聚焦社区居民所需,丰富社区服务供给,优化服务体验,努力做到群众有需求、社区有服务。
──坚持创新发展。巩固、发展社区服务现有设施基础和制度基础,创新机制,突出重点,强化特色,实施分类指导,推动社区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成长。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把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党组织领导下的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智治支撑相结合的社区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广覆盖、高水平、高质量的社区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布局优化、要素齐全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质增效,高素质、专业化的社区服务队伍力量充沛,社区为民、便民、安民服务功能优质健全,聚力社区、和谐社区、绿色社区、智慧社区建设更加成熟,“一刻钟社区生活圈”基本形成,居民“家门口的服务”需求得到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专栏1:“十四五”时期社区建设主要指标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5年目标值 | 属性 |
1 | 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 100 | 约束性 |
2 | 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 ≥10 | 预期性 |
3 | 居民活动区域面积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比例(%) | ≥60 | 预期性 |
4 | 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 | ≥33 | 约束性 |
5 |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 | 100 | 约束性 |
6 | 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覆盖率(%) | 100 | 预期性 |
7 | 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覆盖率(%) | 90 | 约束性 |
8 | 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人数(人) | 18 | 预期性 |
9 |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占全市户籍人口比例(‰) | 1.4 | 预期性 |
五、主要任务
(一)推进社区治理创新
──发挥基层党组织统领作用。建立健全镇(街道)党(工)委牵头、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党对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发挥基层党组织对各类服务组织、机构、人才的引领作用,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服务体系。加强对社区服务各类资金资源的统筹,实现服务人才由基层党组织领导,惠民政策由基层党组织落实,惠民服务由基层党组织统筹。培育发展多元主体参与,推动业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与社区居委会的互动交流,推动形成社区党组织领导,自治组织主导,社区各类主体多元参与、共同治理的社区治理格局。
──拓宽基层治理制度化渠道。健全党领导下的社区协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镇(街道)协商与社区协商的联动机制,围绕群众关心的服务事项广泛开展议事协商,抓好协商成果转化落实。以社工站建设为抓手,创新发展“五社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畅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基层治理的途径。健全并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下属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专业委员会作用,组织居民开展自我管理和服务。推进村(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全覆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全面落实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双报告双考核”为群众服务制度机制,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到村(社区)开展服务。推动有物业服务的社区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发挥业主委员会监督和促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作用。
──创新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和管理机制。深化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明确镇(街道)职能职责,强化镇(街道)对各类公共服务的监督管理职能,建立镇(街道)与部门之间的有效协调机制。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增强综合服务能力,规范村(社区)公共服务和代办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和“一站”办理,建立健全评价体系,实现政务代办服务村(社区)全覆盖。完善即时响应机制,推广接诉即办等基层经验,社区服务设施开放和服务时间不少于每天8小时,群众关切项目应开展24小时线上服务,保留必要线下办事服务渠道,及时响应居民需求。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广泛参与社区服务。完善村(居)民自我服务机制,引导村(居)民广泛参与社区服务,增强自治能力,提高自我服务水平。
(二)提升社区服务能力与服务质量
──增加社区服务供给。强化健康管理、为老服务、终身教育、文化活动、体育健身、商业服务、行政管理和其他服务等为民、便民、安民服务功能,打造“舒适安居圈、便民消费圈、社区文化圈、优教普惠圈、养老服务圈、健康医疗圈、城市颜值圈、服务响应圈”为一体的一刻钟社区生活圈。引导市场、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养老、助残等服务业态,做好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关爱照护,推动社区与居家养老服务协同发展。着力提升基层卫生、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做好疾病防控和卫生保健等工作。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助力构建终身学习体系。扩大文化、体育、科普等公共服务供给。加强婚姻家庭文化服务,鼓励发展社区物业、维修、家政、餐饮、零售、美容美发等生活性服务业,支持相关企业在村(社区)设置服务网点,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
专栏2:乌海市“一刻钟社区生活圈” |
1.舒适安居圈。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新项目开发等工作。保障社区公共卫生、安全韧性,配建无障碍、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停车等设施。依托智慧手段引领生活方式革新,加强智慧社区建设。落实乌海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拓展物业服务内容,不断完善物业管理和服务,全方位提升居民居住品质。 2.便民消费圈。科学优化商业网点布局, 因地制宜配齐社区商业设施短板,满足居民便利生活和日常消费需求。丰富社区商业业态,促进商文旅融合,拓展社交化、特色化功能,满足居民多样化的消费需求,提升生活品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促进集聚式发展。支持品牌连锁企业进社区,发展智能社区商店。构建多层次早餐供应体系,积极发展可移动商业设施,鼓励“一店多能”。加快菜市场标准化改造升级,鼓励开展配送上门等增值服务。实现社区商业业态多元化、集聚化、智慧化发展,多层次满足居民消费需求。 3.社区文化圈。通过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为社区居民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综合服务。坚持高标准打造棋牌室、公共图书室、体育健身室等为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推进书香乌海建设,加快建设“一刻钟”全民阅读圈、 “中国书法城”,增加优质文旅服务供给。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错峰开放。进一步向街道和社区倾斜体育赛事活动资源,全面提升市民人文素养。 4.优教普惠圈。坚持就近入学原则,进一步均衡布局教育资源配置。扩大教育服务资源供给覆盖面,健全完善“家校共育”工作机制,将青少年教育内容融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充分发挥职业教育优势,培育“托育照护”及“老年照护”专业人才,推动教育人才下沉社区。结合“儿童友好型城市”创建工作,积极推动项目建设,提升青少年儿童校外公益服务能力,拓展儿童成长空间,完善儿童早期发展指导机制,创造“适儿化设计”环境。 5.养老服务圈。针对我市老龄化发展趋势,凸显我市养老服务特色,开展“老年友好型社会”创建。在全国第五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优秀改革试点的基础上,统筹全市养老服务发展布局,推进养老机构规划、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无障碍环境和适老化建设改造工作。建立完善高效便民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开展智慧养老,丰富养老服务智慧化场景,推动形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以“幸福居”为主题,着力打造“一刻钟养老服务圈”乌海样板。 6.健康医疗圈。优化医疗机构规划布局,规范医疗资源管理,建立高覆盖、高品质、全方位的社区医疗服务网络。满足居民日常小病看诊、取药等基础性门诊医疗服务需求,扎实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小区,补充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新建、扩建、改建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采取政府补贴、行业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在社区开办婴幼儿照护机构。深入实施“健康乌海”“智慧医疗”,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延伸,增加优质医疗服务供给,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提升社区医疗服务质量和市民健康意识。 7.城市颜值圈。推行城管领域“三长一站”工作模式。通过对公厕、社区智能安防、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环卫、垃圾分类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高标准建设、管理、维护和改造,实现社区人居环境绿色、整洁、舒适。借助大数据发展运用, 以智治支撑为牵引,推进城市管理智慧化工作。构建绿色交通体系,倡导低碳、文明出行。加快完善城市道路网络,提高道路通行率,合理规划公交站点、线路及运营时间。健全重大疫情、灾难、事故等应急救助机制,提高综合防灾和安全设施建设配置水平,打造和谐平安社区。 8.服务响应圈。完善社区管理和服务,构建“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服务响应机制。 完善“12345”市民服务“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群众诉求响应处置速度和满意率,推动各部门力量下沉街道,形成权责清晰、条块联动的工作模式。依托党群服务中心,以智慧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为支撑,促进公共事务和便民服务智能化,提升社区治理现代化水平,实现运行更加安全、秩序更加良好、环境更加宜居、管理更加智慧的目标。深化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机制,打造“一格一长一警一专多兼”的网格化综合服务团队,不断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乌海奠定坚实基础。发挥居民主体作用,发动居民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构建起各部门与街道、社区融入、互通、衔接、共享的联动服务体系。 |
──优化多方参与格局。强化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中的主体地位,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支持群团组织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激励政策,完善举报奖励、公益反哺、以奖代补等激励措施,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承接,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不断提高社区公共服务质量和资金效益。开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行动,在镇(街道)设置面向村(社区)服务的社会工作站,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社会工作室,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动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联动开展专业化、个性化社区服务。培育发展社区服务业,鼓励和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兴办以家庭服务业为主的社区服务业,完善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
专栏3: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
1.社区固本强基行动。健全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基础的村(社区)组织体系、推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全覆盖、组织党员参加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设岗定责”活动。 2.社区养老服务行动。全市新建一批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形成连锁化运营、标准化管理的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在自治区率先实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提供失能护理、日间照料等“十肋”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建成一批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方面的需要 3.社区未成年人关爱行动。推进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拓展社区托育服务功能。推动在社区普遍建立青年之家和校外实践教育场所,开展学龄儿童课后托管和寒暑假集中看护服务,在村(社区)推广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服务站点。 4.社区助残服务行动。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做好家庭医生签约、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支持性服务等。为重度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居家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托养和照护服务。结合智慧城市、美丽乡村建设行动等,同步推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实现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全覆盖。 5.社区就业服务行动。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重点为村(社区)居民中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等群体提供服务。 6.社区卫生服务行动。深化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拓展医养结合服务。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科学规划布局,结合群众需求,突出服务特色。 7.社区教育行动。创新发展社区教育。推动开展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统筹村(社区)教育协调发展。优先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 8.社区文化服务行动。引导各类文化资源向基层倾斜,村(社区)普遍建立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9.社区体育服务行动。整合社区体育服务资源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实现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 10.社区科普服务行动。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图书馆等拓展科普服务功能、开展科普活动,支持社区科普设施流动巡回服务,加大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进村(社区)服务力度。 11.平安社区建设行动。加强社区警务工作保障,推进警务室与村(社区)“两委”同址办公,配齐必要装备设施,开展平安社区(村)建设活动。 12.法律服务社区行动。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全面升级,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发展壮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普法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工作。 13.社区应急服务行动。整合社区公园、广场等场馆服务资源,改造或完善社区应急避难场所,推进应急信息化建设,完善应急广播体系,定期开展应急避险知识宣传和应急避难演练活动。全国所有村(社区)均设置1名灾害信息员。 14.社区共建共治共享行动。全面落实村(社区)协商制度,建立居民需求、服务资源、民生项目“三项清单”工作制度,实现资源与需求有效对接、治理成果共享。 |
──完善社区服务需求表达机制和评价机制。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立社区需求清单和资源供给清单制度,促进社区服务供给侧和需求侧协调对接,实现社区服务的精细化精准化。加强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供给及运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了解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团队参与的工作体系,逐步变政府“端菜”为群众“点菜”,提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对接社区服务需求和供给资源的能力和水平。完善服务评价机制,建立群众满意度调查评估制度,实现组织开展社区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覆盖所有(村)社区。建立健全精准匹配村(社区)居民需求的社区服务“好差评”评价激励机制。
专栏4:强化公共服务打造高品质生活 |
1.到2025年年底,安全防护、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疾病控制等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达到 100%,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普惠性托位占比达到30%。 2.大力发展优质公办幼儿园,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市级以上示范幼儿园占比超过25%。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力争到 2024 年年底,各区全部成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 3.深入实施健康乌海行动。加强优质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供给,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到2025年年底每万人拥有全科医生人数达到3.2人,高层次医学人才占比达到20%。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到2025年年底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 4.系统推进幸福养老工程建设。打造城市“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到2025年年底,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6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55%以上,为老年人营造更加安全方便的生活环境。健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持续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 2025年年底基本构建起养老、医疗、照护、康复、临终关怀的医养结合一体化服务格局。 5.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力争到 2024年底,将全市2005年前建成、剩余未改造的186个老旧小区全部改造完毕。推进“智安小区”等建设,综合运用物防、技防、人防措施满足安全需要,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安全防护措施基本到位。 6.大力实施全民健身行动,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共建共享,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利用率超过 90%,全年开放时间达到330天以上。因地制宜、均衡布局文体设施,在社区设立健身活动站点,引导体育社会组织下沉社区组织健身赛事活动,新建、改造小区及公共场地健身设施覆盖率超过95%。 |
(三)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加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实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3平方米的标准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居民区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要达到每百户居民不低于50平方米,总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工程,开展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完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健全、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完备、公共活动空间充足。找准养老助餐等养老服务设施、婴幼儿照护及教育设施、便民商业服务等各类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建设短板,对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和小区公共部位维修等做到应改尽改;尊重居民意愿开展环境美化绿化、设施适老化改造、节能改造,满足改善型生活需求。因地制宜建设社区小公园、“小盆景”。深化农区人居环境整治,全域推进农区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
专栏5: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 | |||
目标 | 序号 | 建设内容 | 建设要求 |
一、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完善 | 1 | 一个社区综合服务站 | 建筑面积以800平方米为宜,设置社区服务大厅、警务室、社区居委会办公室、居民活动用室、阅览室、党群活动中心等。 |
2 | 一个幼儿园 | 不小于6班,建筑面积不小于220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小于3500平方米,为3—6岁幼儿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 | |
3 | 一个托儿所 | 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为0—3岁婴幼儿提供安全可靠的托育服务。可以结合社区综合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住宅楼、企事业单位办公楼等建设托儿所等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 |
4 | 一个老年服务站 | 与社区综合服务站统筹建设,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居家日间生活辅助照料、助餐、保健、文化娱乐等服务。具备条件的居住社区,可以建设1个建筑面积不小于350平方米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膳食供应、保健康复、交通接送等日间服务。 | |
5 | 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 建筑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提供预防、医疗、计生、康复、防疫等服务。 | |
二、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健全 | 6 | 一个综合超市 | 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提供蔬菜、水果、生鲜、日常生活用品等销售服务。城镇老旧小区等受场地条件约束的既有居住社区,可以建设2—3个50—100平方米的便利店提供相应服务。 |
7 | 多个邮件和快件寄递服务设施 | 建设多组智能信包箱、智能快递箱,提供邮件快件收寄、投递服务,格口数量为社区日均投递量的1—1.3倍。新建居住社区应建设使用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的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城镇老旧小区等受场地条件约束的既有居住社区,因地制宜建设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 | |
8 | 其他便民商业网点 | 建设理发店、洗衣店、药店、维修点、家政服务网点、餐饮店等便民商业网点。 | |
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完备 | 9 | 水、电、路、气、热、信等设施 | 建设供水、排水、供电、道路、供气、供热(集中供热地区)、通信等设施,达到设施完好、运行安全、供给稳定等要求。实现光纤入户和多网融合,推动5G网络进社区。建设社区智能安防设施及系统。 |
10 | 停车及充电设施 | 新建居住社区按照不低于1车位/户配建机动车停车位,100%停车位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既有居住社区统筹空间资源和管理措施,协调解决停车问题,防止乱停车和占用消防通道现象。建设非机动车停车棚、停放架等设施。具备条件的居住社区,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 |
11 | 慢行系统 | 建设联贯各类配套设施、公共活动空间与住宅的慢行系统,与城市慢行系统相衔接。社区居民步行10分钟可以到达公交站点。 | |
12 | 无障碍设施 | 住宅和公共建筑出入口设置轮椅坡道和扶手,公共活动场地、道路等户外环境建设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具备条件的居住社区,实施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对有条件的服务设施,设置低位服务柜台、信息屏幕显示系统、盲文或有声提示标识和无障碍厕所(厕位)。 | |
13 | 环境卫生设施 | 实行生活垃圾分类,设置多处垃圾分类收集点,新建居住社区宜建设一个用地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的生活垃圾收集站。建设一个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的公共厕所,城镇老旧小区等受场地条件约束的既有居住社区,可以采用集成箱体式公共厕所。 | |
四、公共活动空间充足 | 14 | 公共活动场地 | 至少有一片公共活动场地(含室外综合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配置健身器材、健身步道、休息座椅等设施以及沙坑等儿童娱乐设施。新建居住社区建设一片不小于800平方米的多功能运动场地,配置5人制足球、篮球、排球、兵乓球、门球等球类场地,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转换为应急避难场所。既有居住社区要因地制宜改造宅间绿地、空地等,增加公共活动场地。 |
15 | 公共绿地 | 至少有一片开放的公共绿地。新建居住社区至少建设一个不小于4000平方米的社区游园,设置10%—15%的体育活动场地。既有居住社区应结合边角地、废弃地、闲置地等改造建设“口袋公园”、“袖珍公园”等。社区公共绿地应配备休憩设施,景观环境优美,体现文化内涵,在紧急情况下可转换为应急避难场所。 | |
五、物业管理全覆盖 | 16 | 物业服务 | 鼓励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暂不具备条件的,通过社区托管、社会组织代管或居民自管等方式,提高物业管理覆盖率。新建居住社区按照不低于物业总建筑面积2‰比例且不低于50平方米配置物业管理用房,既有居住社区因地制宜配置物业管理用房。 |
17 | 物业管理服务平台 | 建立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线上线下社区服务业,实现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管理和服务。 | |
六、社区管理机制健全 | 18 | 管理机制 |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业主参与、企业服务”的居住社区管理机制。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将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与物业管理服务平台相衔接,提高城市管理覆盖面。 |
19 | 综合管理服务 | 依法依规查处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引导居民参与社区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分类等活动。 | |
20 | 社区文化 | 举办文化活动,制定发布社区居民公约,营造富有特色的社区文化。 |
──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推动基层治理数字化、社区服务智能化,统筹社区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和智慧社区建设,依托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平台,推动社区数据资源建设,实行社区数据综合采集,实现一次采集、多方使用。推广使用全国基层治理数据库,推动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共享。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重点工程,指导建立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推动建立智慧社区信息系统,扩大智能感知技术应用,完善社区自助服务设施布局。充分运用社区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社区APP等社区信息媒介,优化社区政务服务、商业服务、志愿服务等资源配置,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高服务品质。加快门禁、停车、物业管理等智能化改造。拓展社区互帮互助渠道,精准对接居民群众“需求清单”和“服务清单”,让社区居民“各取所需、互通有无”。充分考虑老年人使用习惯,提升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和移动客户端适老化水平,强化线上线下联动服务能力。
(四)加强社区服务队伍建设
──打造高素质社区工作者队伍。组织实施社区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依法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综合考虑服务居民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社区工作者配备标准。持续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健全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完善社区工作人员薪酬体系和正常增长机制,确保社区工作者报酬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通过选派、聘用、招考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探索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培养党员、选拔基层干部,推荐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等制度渠道。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表彰奖励力度,吸引和稳定广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投身专业化社会治理与服务。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到村(社区)就业创业。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分级培训制度,加强社区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提升和业务能力培训工作,社区工作人员任期内平均每年参加1次培训。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等,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给予职业津贴。
专栏6:推进社区服务队伍建设 |
1.推进落实社区工作人员薪酬体系和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分级培训制度,社区工作人员任期内参加培训1次以上;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社区基金会;培育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培育发展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努力实现2025年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 2.镇(街道)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场所实现全覆盖。 3.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实现全覆盖。 |
──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健全党建引领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机制,镇(街道)党(工)委和村(社区)党组织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领导。依托社区服务设施,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重点培育在社区开展纠纷调解、健康养老、教育培训、公益慈善、防灾减灾、文体娱乐、邻里互助、农业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鼓励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培育发展枢纽型社会组织,为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资源支持、项目对接、资金代管、人员培训等服务,引导社区社会组织遵纪守法、遵章守规,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强化自律管理。
──大力培养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完善志愿服务政策措施,培育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培育发展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依托社会工作服务站(室)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广泛设立社区志愿服务站点,推动慈善、志愿服务和社会工作融合发展。积极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在职和离退休职工、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等加入社区志愿者队伍,参与社区帮扶互济志愿服务活动。落实志愿者星级认定和激励制度,倡导开展“时间银行”,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
4.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机制。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发挥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引领作用。发挥各级社区建设领导机制作用,强化社区服务资源多部门统筹协调。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规划监测机制,定期开展综合评估和专项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向党委和政府报告情况。
──多渠道筹集社区资金。统筹使用各级各部门投入社区的符合条件的相关资金,重点支持做好社区治理各项工作。加大彩票公益金对社区服务项目的投入力度。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以多种形式捐赠或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建立多元投入分担机制。探索设立社区发展基金等形式,建立健全政府财政投入、集体经济组织支持、社会力量扶持、居民自筹等多元投入机制。
──完善社区建设扶持政策。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的,各区政府要切实予以保证;对闲置的公办学校、宾馆、培训中心、福利设施、办公用房,优先用于兴办社区服务事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社区服务税收、公用事业收费、用工保险、工商和社会组织登记等优惠政策,鼓励发展社区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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