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乌海市民政局办公室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开展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并附统计表。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海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ha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海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3-3959338,电子邮箱:nmgwhmz@163.com)。
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组织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
市民政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充分发挥乌海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坚持主要负责人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副局长具体指导督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针对重点工作汇报党组进行研究,同时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等工作,并在人员、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
2.《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情况
乌海民政门户网站专门设立了信息公开栏,包含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年报等板块,并做到了及时维护和更新。
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情况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工作制度,文件档案管理人员和信息化工作人员均对密级文件和涉密电子介质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为更好的应对政务舆情,认真落实民政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并根据《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要求,完善了政策解读机制、政务舆情监测和研判回应机制;对乌海民政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加强平台日常监测管理,落实市民政局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网络信息安全预案和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预案。
4.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自治区和我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民政办〔2018〕103号)和《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18〕24号)精神,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了《全市民政系统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为民政工作改革创新发展提供坚强助力。
5.宣传培训等情况
2018年9月14日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了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的全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班,学习政务公开工作理论与实践、网络舆情分析与应对等课程,认识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1.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社会救助领域公开。认真执行《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乌海政发〔2014〕73号)、《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15〕81号)等文件精神,完善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制度工作机制,做到“三公开”,救助政策公开、工作职责公开、监督投诉电话公开;救灾救助审核审批过程进行民主评议、两级公示;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信息(除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在乌海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和社区(村)居(村)民委员会进行长期公示。
二是社会福利领域公开。严格落实《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乌海政发[2016]26号)中有关补贴发放、申报程序、审核流程等规定,2018年又印发了《乌海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实施规范》,进一步细化具体环节。各区在办理审核审批程序中均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要求通过民政门户网站对市民政局及局属二级单位2018年预算和2017年度决算情况全面进行公开。
四是行政权力事项公开。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进一步梳理规范了部门行政职能,参照自治区行政权力通用清单,对原有的市级民政部门108项行政权责事项进行重新梳理调整,最终列出127项行政权责事项,经审改办审核后,通过市政府网站行政权力事项专栏进行公布。
2.门户网站信息公开
乌海民政门户网站专门设立了信息公开栏,包含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年报等板块,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了机构设置、职能、办事指南、公共服务类信息和与本部门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其他信息等内容,网站整体运行情况良好,年平均点击量近5万次。利用政务公开网站发布了2008年以来的所有年度报告和统计表。自2016年7月份开通了乌海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设置民政要闻、通知公告、信息公示、专题焦点、政策法规、办事指南、便民服务及沟通互动专栏,进一步拓宽了民政部门宣传公开的渠道。2018年通过网站新增发布信息440条,累计发布信息4470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一是通过网络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利用民政门户网站、乌海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了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公共服务类信息和与本部门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其他信息等内容,及时发布与公众利益相关的政策文件和工作信息,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
二是通过媒体公开。2次做客电台“行风热线”栏目,通过节目直播的形式,向公众解读回应民政部门各领域政策;召开了1次新闻发布会解读《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
三是通过其他方式公开。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2018年市民政局承办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3件,其中主办4件(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2件),协办4件(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1件),答复意见征得各代表、委员满意后,于6月底前完成了建议提案的答复工作,并报政府督查室备案,提案相关政策及工作推进情况及时通过网站进行公开。
(三)门户网站访问数量
门户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年平均量近5万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开展情况
2018年市民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且不存在违规收费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
我局对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应对,正面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对社会关切的问题通过网站进行公布。门户网站设立了局长信息专栏,链接了“12345”网络平台,接收群众咨询、求助、监督和投诉,畅通了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受理渠道。2018年回应公众咨询或投诉103件,其中解决投诉举报类信访件5件,“城市综合管理应用平台”网上投诉98件,均得到满意的办理结果。
五、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8年,市民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持续改进,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和服务政府建设。但是,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因人员编制有限,缺乏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二是因目前的信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较弱,信息的采集与发布不够及时;三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工作力量需进一步强化。
2019年,我局将突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民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争取人员编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切实做好信息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在继续做好政策法规、业务工作、规划计划等常规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不断加大对财政预决算、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政策制定和为民服务等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信息的公开力度。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延伸,加强与区民政部门的联动和业务指导,向下延伸基层信息服务,不断提供信息的互联互通,努力使信息公开取得更大的实效。
2019年2月19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乌海市民政局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8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6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条 | 1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一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4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7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0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一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03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转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 |
单位负责人:王永亮 审核人:白启伟 填报人:王海艳
联系电话:3959338 填报日期:2019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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