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2016年一季度老龄工作总结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455T/2016-10004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民政局 | 信息分类: | 规划信息 | ||||||
概 述: | 2016年一季度老龄工作总结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16-04-18 09:03:3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按照2016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乌海市老龄事业发展五年规划(2014-2018年)》,一季度老龄办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对2015年老年优待金和高龄津贴发放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全年共计发放老年优待金64834人、648.34万元;发放高龄津贴5902人、602.54万元。
二是拟定印发《2016年乌海市高龄津贴农区“十个全覆盖”目标建设任务实施方案》和《2016年全市老龄工作要点》。
三是开展普查调研工作。协调公安、社保并会同三区对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空巢、独居、失能、失独、低收入和农区老年人情况按年龄段进行了普查。
四是申请下拨了2016年自治区高龄津贴补助资金183万元(其中含“十个全覆盖”80岁以上农区和低保老年人622人,资金22.392万元),目前市长已签字,在市财政局待拨。
五是拟定上报了《关于核拨2016年市本级匹配高龄津贴资金的请示》和《关于核拨2015年老年人优待补助资金的请示》,目前在市政府待批。
六是继续开展“安康关爱行动”为老年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截止一季度为全市50—80周岁老年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9370人次、保费56.9884万元,其中,政府出资为低保、“五保”、“三无”、重点优抚对象和失独老人免费办理意外伤害保险4515人、支出保费6.7725万元,参保率达到全市老年人总数的12%,完成了自治区要求10%的目标任务。
七是完成2016年市政协《关于改善空巢老人生活现状的提案》的答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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