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2015年我市社会组织基本情况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455T/2015-10033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民政局 | 信息分类: | 规划信息 | ||||||
概 述: | 2015年我市社会组织基本情况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15-12-30 18:41:3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25日,全市共有各类社会组织301个,其中社会团体21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91个。
市级社团 144个,三区社团66个(海区 43个、乌达区9个、海南 14个);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 62个,三区民办非企业单位29个(海勃湾区16个、乌达区5个、海南8个)。
2015年全市共新登记成立社会组织43个,其中社会团体3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1个。市级社团 14个,三区社团18个(海区13个、乌达区4个、海南1个);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 8个,三区民办非企业单位3个(海勃湾区2个、乌达区1个、海南0个)。
2015年全市共注销登记社会组织16个,其中市级社团 14个,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 2个;三区未注销社会组织。
2014年度登记在册市级社会组织182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172个,市级社会组织年检率达到95%;海勃湾区2014年度登记在册社会组织44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41个,年检率达到93%;乌达区2014年度登记在册社会组织9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9个,年检率达到100%;海南区2014年度登记在册社会组织21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8个,年检率达到38%。
二、制定出台社会组织管理相关制度
为规范我市社会组织行为,2015年,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社会组织2014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乌民发〔2015〕25号)、《乌海市社会组织行为准则》(乌民发〔2015〕145号)和《乌海市社会组织活动管理办法》(乌民发〔2015〕144号),全面完成了清理规范党政机关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工作,没有违规兼职现象,目前,除市委组织部批准党政干部兼职以外,其他行业协会商会基本实现与行政机关脱钩。
三、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活动
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今年我市上报4家社会组织参与自治区民政厅政府购买服务活动,乌海市全春自主心理研究院入围并获得3万元活动经费,为我市社区居民提供心理咨询服务。2015年市政府预算购买服务资金887万元,用于购买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社区信息采集、公益性文艺演出等7项服务。同时,不断加强和规范社会组织档案管理,督促指导各区整理规范社会组织档案。
四、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作用,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
充分发挥乌海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扶持作用,实行开放式管理,为社会组织免费提供活动场所。目前,有32个社会组织正式入驻基地,今年以来已接待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或会议)113次。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集中组建年”活动,对社会组织党组织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全面落实市委组织部对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部署的具体措施和要求,我市129个有党员的市级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75个,包括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和设立非建制党组织,目前,我市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达到58%,高于全国41.9%和自治区17.6%的水平。积极帮扶、扶持鼓励我市文体类社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并对2014年度取得突出成绩的32家社会组织给予147万元奖励。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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