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标       题: 乌海市“十二五”期间建设社区(村)组织用房和居民活动用房建设规划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455T/2011-10060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民政局 信息分类: 规划信息
概       述: 乌海市“十二五”期间建设社区(村)组织用房和居民活动用房建设规划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11-08-12 11:12:0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乌海市“十二五”期间建设社区(村)组织用房和居民活动用房建设规划
发布时间:2011-08-12 11:12:0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新建改扩建社区村综合服务场所数(个)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
300-1000㎡1000㎡以上300-1000㎡1000㎡以上300-1000㎡1000㎡以上300-1000㎡1000㎡以上300-1000㎡1000㎡以上
数量(个)数量(个)数量(个)数量(个)数量(个)数量(个)数量(个)数量(个)数量(个)数量(个)

海勃湾区

2912111121415

乌达区

126111000111

海南区

61010001111

乌海市

4719232122637

    “十二五”期间,我市服务人口计划达到80万人,社区居民预计增加15万人,按照自治区社区规模要求(社区辖2000-3000户居民),应增设15个社区,结合我市棚户区搬迁改造和社区整体规划的实际,计划增加10个,社区总量有目前的73个(其中:海勃湾区39个、乌达区23个、海南区11个)增加为 83个(其中:海勃湾区47个、乌达区24个、海南区12个),村保留13个(其中海勃湾区个、海南区8个)。社区(村)组织用房和居民活动用房(社区服务站)建设分步进行,巩固现有的、改造落后的、新建适度规模的,除原有的以外,5年内要根据居住人群的密集程度,共建设28个300-10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站、19个10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使社区办公和活动场所通过新建、改扩建面积全部达到自治区规定的标准以上。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