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今后我市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思路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455T/2011-10058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民政局 | 信息分类: | 规划信息 | ||||||
概 述: | 今后我市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思路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11-08-11 11:15:0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一、进一步完善低保工作。根据困难群众的实际情况和家庭收入情况,加大低保对象收入核查力度,使低保人员能进能出、补差水平有高有低,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健全“低保标准动态管理机制”、“低保补助水平动态调整机制”、“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
二、进一步加快实施医疗救助制度,加大市区两级地方财政医疗救助资金匹配力度,规范医疗救助管理措施和程序,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减化救助审批程序,同时加快建立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管理平台建设。
三、进一步加大对低保家庭贫困大学生的救助力度,不断提高救助标准,组织开展多层次的救助活动。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扩大救助范围,做好低保边缘群体和低收入群体临时性、突发性特殊生活困难的救助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完善衔接机制,增强社会救助的整体功能,使低保、灾民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和司法援助等制度之间衔接配套。加强社会救助与其它民生保障的衔接,推动城乡社会救助事业的协调发展。
六、加大低保户就业工作力度。积极与就业部门协调,加强社会救助政策与就业政策的有效衔接,协调就业部门为低保户及时提供就业信息,加强低保户与社区义工服务制度的衔接时提供就业信息,加强低保户与社区义工服务制度的衔接,加大促进低保户就业的宣传力度,鼓励和支持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实现就业,退出低保。
七、加大低保和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力度。积极沟通联系和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尽快改进完善新版低保软件,加强低保软件的可操作性,便于基层更好的实现网上审批。以低保信息系统建设为基础,建立规范完善的社会救助信息系统。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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