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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民政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455T/2008-10010 发文字号: 11150300011554455T/2008-10010
发文机构: 民政局 信息分类: 规划信息
概       述: 乌海市民政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成文日期: 2025-02-13 00:00:00 公开日期: 2008-08-08 11:19:0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永久
乌海市民政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08-08-08 11:19:00 作者: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一、民政事业发展现状

  “十五”时期,伴随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市民政干部职工团结拼搏,开拓创新,重点工作有所突破,整体水平明显提升,自身建设显著加强,为“十一五”民政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夯实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基本形成。搭建了以城市低保、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法律、教育、住房和特困大学生救助等制度为辅助,以社会捐助、结对帮扶等手段为补充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框架。一是城市低保。提高了补助标准,推行分类施保,扩大覆盖面,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保障人数由2000年底的2809户、5577人增加到2005年底的12180户、30800人,标准由人均110元提高到150元。实施了“两免一补”、特困大学生救助、法律援助、冬季取暖优惠补贴等,使城市低保制度日趋完善。2004年在全区率先出台了《乌海市城乡一体化改革对农区贫困人口纳入城市低保的实施方案》,2005年底保障农区贫困居民1305户、2412人,人均月补差76元。二是出台了《乌海市贫困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当年为97名城乡低保家庭发放医疗救助金18.8万元,并支出2.4万元资助农区2412名低保对象参加了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三是2004年完成了从强制性收容遣送到自愿无偿救助的重大变革,新建成了设施齐全、较为先进的市救助管理站,共救助街头流浪乞讨和临时困难人员1816名。四是对市敬老院服务设施进行了改造,实行了集中供养的五保户从财政直接拨付供养经费,并全部纳入城市低保,供养水平高于自治区标准。五是建立了自治区、市、区三级救灾应急网络,实行了《灾民救助卡》制度,推行分类施救,出台了《乌海市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建起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启动全市19个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共下拨救灾款865万元,极大地提高了抗灾自救水平。

  ——社会福利工作取得突破。一是2003年出台了《乌海市扶持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投资320万元新建成多功能的市社会福利院,全市各类社会福利机构现有床位240张,集中扶养孤老残幼院民146人,服务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二是争取上级扶持资金180万元,地方匹配1147万元,2003年以来共建成“星光老年之家”18个,改善了社区为老服务条件。三是启动了“明天计划”,为社会福利机构的32名残疾孤儿实施了康复手术。四是通过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合理设置站点、加强销售服务宣传等工作,使福利彩票销售额逐年上升。累计销售福利彩票3334万元,募集本级社会福利基金285万元,为我市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社区和基层政权建设向纵深发展。一是认真落实了《乌海市社区建设2003—2005年发展规划》,深入开展了“八进社区”活动,使社区服务功能和管理作用进一步强化。二是加大了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力度,市、区两级落实资金3051万元,开展了“十一个一”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新建、改扩建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19个,使全市34个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达到了200m2以上,自有办公用房的社区居委会达到总数的91%。三是结合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调整了社区规模,社区居委会由“九五”末期的140个调整为104个。四是完成了第五次嘎查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五是加大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指导检查力度,全市62个嘎查村已全部建立健全了以“村财乡计”、“四民主二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扎实有效。认真落实乌海市双拥工作两个规定,2004年新建成市级国防教育基地。市、区党委政府把每年的议军会议、“八一”和春节慰问活动作为密切军政军民鱼水情的纽带,五年来先后支持驻市部队建设投入资金1434万元,2004年命名了双拥街;2005年投资4.8万元开展了援建军营图书室活动,下发了《关于确保自治区“双拥模范城”五连冠,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的意见》,涌现了全国拥军工作先进集体市国税局直属分局等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驻市部队大力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抢险救灾、扶贫捐助、义务劳动,促进了军政军民团结。2005年出台了《乌海市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施意见》,使我市重点优抚对象达到或略高于当地人均生活水平。安置工作在坚持政府指令性安置的同时,积极拓宽安置渠道,深化安置工作改革,2005年出台了《乌海市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暂行办法》,共安置城镇退役士兵756人,第一次就业安置率达到98%。努力建设军休干部的“康乐之家”,军休服务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社会事务管理规范运行。加强了对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全市社会团体达到7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7个。完成了乌伊、乌阿界线联检工作,我市城市街路规范化地名设标工作受到了国家的表彰。进一步加强了老龄工作基层网络建设,为老服务组织发展到200个,出台了《乌海市60岁以上老年人优待服务的意见》使老年人生活补贴、特困救助、法律援助等为老服务功能更趋完善。加强了殡仪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出台了《乌海市殡葬管理办法》,封建迷信和乱埋乱葬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火化率达到89.4%。三区实行了婚姻集中登记,实现了由管理向服务的转变。

  二、“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是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文明乌海的关键时期,既是“黄金发展期”,也是“矛盾凸显期”。民政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器”,既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也面临着更好的发展机遇。

  (一)民政事业是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领域,是保障群众权益,体现“以人为本”最广泛、最集中、最直接的社会事业,党和政府更加重视和支持民政工作。

  同时,随着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成社会人”,深层次的社会矛盾也日益凸显。而民政部门作为党的温暖的传递人、困难群众的办事人,其桥梁纽带和“减震器”的作用也日益突出,地位更加重要。

  (二)我市经济快速增长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十五”时期,乌海市经济社会取得了跨越式发展,2005年财政收入达到18.66亿元,预计2010年将达到57亿元,政府和民间可用于发展社会事业的财力进一步增强,发展民政事业的物质基础更加雄厚。

  (三)“十五”时期民政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积累了可行的经验,为“十一五”民政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理清了思路,提供了经验,充满了活力。

  三、工作思路、发展目标和遵循原则

  “十一五”全市民政工作总的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完善“五大体系”为目标,以推进民政事业社会化、民政工作法制化、工作力量网络化、工作手段现代化、干部队伍复合化为保障,坚持改革创新、整合力量、统筹规划、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举全力营造民政事业发展“1235工程”,即: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一个中心,加强领导班子、复合型干部队伍两个建设,牢固树立服务、实效、规范的三个理念,着力完善“五大体系”,一是以灾害救助、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社会捐助和医疗、教育、法律、廉租住房为配套的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二是以政策扶持、民办公助、公办民营、服务全民、主体多元为要求的优质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三是以村务公开、两委建设、社区建设为体现的广泛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四是以促进双拥工作社会化、建立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扶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为重点的有效的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改革创新体系;五是以民间组织登记、区划地名管理、老龄工作、殡葬管理、婚姻和收养登记为内容的规范的社会事务管理体系,为构建和谐乌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到2010年,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目标是:民政工作的作用充分发挥,法规制度更加完善,财力保障更加有力,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人才队伍达到学习型机关、复合型干部队伍的要求,“五大体系”建设完善顺畅,有力地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形成与全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遵循的原则:1、树立现代民政理念、服务理念、实效理念、规范理念。2、整合民政资源,形成合力。3、统筹民政事业与经济协调发展。4、加快改革创新,用超前的思维审时度势。5、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保持发展后劲。

  四、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着力构建完善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救灾工作要落实规范的灾情评估标准,健全市、区、镇三级灾情信息网络,协调市、区两级财政按每年经济增长的一定比例列支地方匹配救灾款,搞好救灾物资储备,认真组织抗灾自救,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实行灾民凭证救助制度。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协调市、区两级财政加大地方匹配资金的力度,建立准确快捷的低保信息数据网络,完善分类施保制度。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建立健全市、区慈善组织机构,开展经常性的社会化捐助活动,推行“爱心超市”。市敬老院要建成综合性、上档次的五保户集中供养机构,完善老年人医疗康复中心等服务设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要积极协调落实地方匹配资金,规范救助程序,扩大农区低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覆盖面。积极改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提高救助质量。认真落实贫困大学生救助、“两免一补”、法律援助、廉租住房、取暖补贴的具体要求,增强救助针对性,加快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救助体系。

  (二)着力构建优质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步伐。

  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和服务队伍专业化的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加快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定,完善落实《乌海市扶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优待意见》,鼓励支持社会、个人大力兴办社会福利机构,建成一所规模较大、功能齐全的老年公寓,新建成功能齐全的市儿童福利院。全市至少有2个社会福利机构达到国家二级福利院标准。以老年人福利服务为重点,大力发展老龄产业,实行“志愿助老储蓄制”。到“十一五”末期,全市3000户以上的社区争取都建成一所社会福利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床位数达到全市老年人的10‰。开通“中福在线”,确保社会福利彩票销售额稳中有升,五年达到7000万元,募集管理好市本级社会福利基金。

  (三)着力构建广泛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依法推进村居民自治。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委会组织法》和自治区实施办法,2006年按要求完成第六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不断优化村、居委会成员年龄、知识结构。社区建设工作要全面整合社区资源,充分调动社区建设成员单位和驻区单位的社会力量,提高“八进社区”活动质效,适度调整社区居委会规模,充实社区居委会工作力量。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扶持社区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出台我市实施办法,加大对社区服务设施的投入,拓展服务领域,推动社区服务向社会化、产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到2010年,除部分较差的矿区社区居委会以外,其余社区居委会全部达到“十一个一”示范标准,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自有率达到100%,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达到50个以上,城市社区建设水平跨入全区先进行列。

  (四)着力构建牢固的军政军民团结体系,加大优抚安置改革力度。

  双拥工作以协调军地双方互办实事为重点,发挥好市级综合性国防教育基地的作用,确保自治区双拥模范城的荣誉,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优抚工作要在创新中求发展,形成上下结合、军地联合、部门配合、良性互动的优抚工作机制,落实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经费,在市甘德尔陵园新建乌海市烈士公墓。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要认真贯彻国务院转发民政部等8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切实落实乌海市扶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实施办法,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安置补助金,组织退役士兵岗前培训,转变择业观念,缓解安置就业压力。要认真做好军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新建市军干所办公楼,不断提高军休服务管理水平。

  (五)着力构建规范的社会事务管理体系,提高依法行政、文明服务的水平。

  民间组织管理工作要坚持控制总量、优化结构、培育发展、监管并重的工作方针,做好年检和复查登记工作,重点培育发展行业中介、社会公益和服务性民间组织。老龄工作以健全社会化网络、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为重点,认真做好宣传教育、依法行政、老年文体、社会互助、经费保障、老年数据库管理等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县(区)活动,新建成一所规模较大、功能齐全的市级综合性老年活动中心。要认真宣传贯彻殡葬管理政策法规,规范丧葬活动,确保社会火化率达到90%以上,加强殡葬市场管理,不断提高殡仪服务水平。规范婚姻登记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自愿婚检的宣传教育。要加强地名管理的规划工作,市、区分别建立规范、快捷的地名数据库,推进地名“社会化公共服务工程”。行政区划、收养登记、侨务等工作力争有所突破,不断提高全市民政工作的整体服务管理水平。

 

                                                                                                         乌海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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