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全面实施医养结合服务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455T/2022-06977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民政局 | 信息分类: | 养老服务 | ||||||
概 述: | 乌海市全面实施医养结合服务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2-09-30 15:08:3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为拓宽养老服务模式,拓展健康养老服务内涵,打造“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全面提高我市养老健康服务水平,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老年群体“病有良医”,近日乌海市民政局与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各区民政部门要在摸清机构底数的基础上,按照全市年度目标任务制定本区医养结合任务清单,建立管理台账,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主动与医疗机构开展签约合作服务,推动实现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服务全覆盖。
《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指南(试行)》提到:指南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一是医疗卫生机构与没有设置医疗卫生机构的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二是医疗卫生机构与已经设置医疗卫生机构但尚不能满足入住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可定期或不定期安排医疗卫生人员上门,也可根据需求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置分院或门诊部,安排医疗卫生人员常驻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在符合双方意愿的基础上,养老机构可探索将内设卫生医疗机构交由签约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运营。《医养合作协议书》中指出:甲方可为乙方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服务,重点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相应服务等。
供稿: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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