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的具体措施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455T/2022-00307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政策解读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
概 述: | 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的具体措施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1-12-16 16:12:35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一、合理确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薪酬待遇
根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从业领域、工作岗位和职业水平等级,落实相应的薪酬保障政策。对聘用到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对以其他形式就业于基层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企业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由用人单位综合职业水平等级、学历、资历、业绩、岗位等因素并参考同类人员合理确定薪酬标准,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对就业于社区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严格按照《中共乌海市委组织部 乌海市民政局 乌海市财政局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海党组字〔2021〕14号),落实薪酬待遇。要将高层次人才纳入乌海市急需紧缺和重点人才引进范围,按照规定确定薪酬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于优秀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可按照条件要求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整体工资水平,制定并适时调整镇(街道)和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企业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指导标准。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成本核算制度,编制预算时要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人力成本作为重要核算依据。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单位应参考当地薪酬指导标准支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
二、表彰奖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中的优秀人才
按照国家、自治区和乌海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现有表彰奖励范围。对政治坚定、业绩突出、能力卓著、群众认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给予表彰奖励。并推荐参加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将获选的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纳入重点人才工程、社会工作专家库和重点培养范围。
认真落实中组部等10部委《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中组发〔2011〕23号)要求,对表现优异、贡献突出的社会工作服务团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推荐至国家、自治区表彰奖励或由市区表彰奖励。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若干政策规定(试行)》(厅发〔2011〕64号)、《乌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乌海英才”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乌人才字〔2020〕1号)要求,对于在各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和计划中符合条件、表现突出的团体和个人,可申报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和乌海市“乌海英才”工程,入选后享受相应奖励和支持政策。
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教育研究机构等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对内部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予以表彰奖励;鼓励社会工作行业组织、有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设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奖励基金,对表现优异、贡献突出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行奖励。
三、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服务保障
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流动工作指导,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据库和信息网络,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信息共享机制。畅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流动渠道,搭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服务机构双向选择平台,促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有序流动。对高层次人才,按照规定享受户籍落地、引进人才住房申请等优惠政策,切实关心和改善高层次人才的生活,让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能够安心在岗位工作;在科研方面给予一定的经费倾斜,保障高层次人才在社会工作服务中的理论研究和实务创新。
四、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职业地位
贯彻落实中组部等18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强区工程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人才工程组发〔2014〕1号)要求,注重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吸纳进党员队伍,选拔进基层领导班子,支持有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入人大、政协参政议政。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在招录(聘)社会服务相关职位工作人员和选拔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逐步充实社会服务专业力量。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选举进入社区(村)党组织、居(村)民自治组织。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优质的专业服务,赢得群众认可,提升专业形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关爱基金。依托新闻媒体和活动载体,广泛深入宣传社会工作的重要政策、优秀人物、先进事迹、典型经验和最新成就,不断提高群众对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和作用的认知度和认可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参与支持,大力营造尊重、理解、关心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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