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实施方案》政策问答之建设标准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455T/2021-07408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政策解读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
概 述: | 《乌海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实施方案》政策问答之建设标准 | ||||||||
成文日期: | 2021-12-16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1-12-19 16:03:3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市区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结合辖区特点统筹资源布局,不断完善“15分钟服务圈”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综合网络。
功能定位。市级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设置呼叫、运营、监管等功能,着力打造市民方便、资源共享、数据准确、监管有力的全市养老服务综合服务窗口。街道(镇)养老服务设施应侧重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体功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侧重居民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供给。
运营主体。在政府引导下,鼓励培育引进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原则上以招商方式或采用公开招投、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应在民政或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同一区范围内开展连锁服务的可只注册一个具有法人资质的机构,其他连锁组织可以实行备案制。
基础设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应选择在建筑物底层(设在二层及以上的须有电梯)且相对独立,禁止使用地下层;应当配有与服务功能相适应的无障碍设施、照明、防滑、紧急呼叫、卫生消毒等安全防护措施。
运行机制。养老服务机构应配备与服务项目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场所和工作人员;应购买养老机构综合保险;制定服务细则,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以及收费标准等,并在显著位置公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监督。
一、市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调度中心)
1.主要职能: 信息平台运行维护、技术指导与培训、重要职能部门协调沟通、重要合作伙伴接洽、数据分析与上报、服务质量监督与考核、接受服务质量投诉与举报、12349热线接听与服务转接、大数据和智能照护展示等。
2.基础设施:有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设立呼叫服务中心、接待咨询中心、数据管理中心、服务指挥中心、质量监控中心等功能室。
3.人员配备:至少5名专职工作人员。
二、街道(镇)养老综合服务中心
可与街道(镇)居家养老综合护理中心、老年中心厨房合并建设,其建设要求为:
1、主要职能: 一是完善网络,协助街道民政梳理辖区服务资源,完善辖区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二是综合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专业性、综合性养老服务。三是调度指导,为辖区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支持性服务,促进服务与需求信息对接,并对辖区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服务以及全街道(镇)养老服务实施指导监督。
2 、基础设施 : 建筑面积适合功能要求;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10张以上日间照料床位(可以是沙发床、躺椅,应配备相应的被褥等床上用品)。
3.服务项目。专业照护(日间照料、喘息服务);生活照料服务(助餐、助浴、助行、助洁、助购、助医、助急等);健康管理(健康检测、康复理疗、护理服务)等;精神慰藉服务(关爱探访、生活陪伴、临终关怀等);安全服务(智能服务、安全监测、紧急救援、适老化改造等);文化服务(文体娱乐、教育培训等);银发顾问;时间银行;老年人康复辅具等适老产品的推广使用和租赁服务。
4 、人员配备: 至少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1.基础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应当配备必要的刷卡设施;应配置带无线(蓝牙)传输功能的血压、体温、脉搏等参数的体检设备、视频监控设备(接入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不少于5张日间照料床位(可以是折叠床、沙发床、躺椅,配备相应的被褥)。
2.服务项目。专业照护(日间照料、家庭养老床位、喘息服务);生活照料服务(助餐、助浴、助行、助洁、助购、助医、助急等);健康服务(健康管理、家庭护理等);精神慰藉服务(关爱探访、生活陪伴、临终关怀等);文化服务(文体娱乐、教育培训等);银发顾问;时间银行。
4.人员配备。至少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
四、老年中心厨房、老年人助餐点
老年中心厨房(以下简称“中心厨房”)和社区老年人助餐点(以下简称“助餐点”)既可独立设置,也可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养老机构、市场餐饮企业设置,建设标准如下:
1 、资质条件: (1)中心厨房。一是经区民政局审核批准,领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达到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中心厨房标准,日常配送的助餐点不少于3个。(2)助餐点。经区民政局审核批准,领取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至少可同时容纳10人就餐;
2、基础设施: 中心厨房应按照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的明厨亮灶标准配置相应设施、设备。助餐点应配置餐食保温、消毒、留样冰箱、空调等设施设备,外送餐食应当张贴食品生产时间和有效期标签。有助老卡监管、视频监控等服务监管设施。
3、服务范围。中心厨房优先向本街道(镇)的社区配送,也可以向邻近社区配送。助餐点优先为老年人服务,在此基础上可以向社区居民提供服务。
其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具备中心厨房和助餐点功能的,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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