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民政局 用好“五字诀”织密困难群众民生保障网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455T/2023-14022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文机构: | 民政局 | 信息分类: | 社会救助 | ||||||
概 述: | 乌海市民政局 用好“五字诀”织密困难群众民生保障网 | ||||||||
成文日期: | 2023-12-13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3-12-13 18:44:0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乌海市民政局紧紧围绕“弱有所扶”工作目标,以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难题,为群众增福祉、谋幸福,不断织密筑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
组建发现队伍,突出一个“深”字
充分发挥主动发现机制作用,变“被动申请”为“主动服务”。全面构建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上下衔接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网络。通过入户走访、自主申请、基层上报、收入核对、群众反映等方式,深入基层,全面摸排核实辖区内困难群众基本情况,及时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帮助困难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
强化基本保障,突出一个“实”字
落实落细民政各项兜底保障政策,强化低保扩围增效。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和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优化低保渐退政策,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家庭,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渐退期。推行最低生活保障全市通办,取消户籍地、居住地临时救助申请限制,全面推行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救助。截至11月,全市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4609户6836人,特困救助供养358人,临时救助1610人次,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补助资金6300余万元,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建立帮扶机制,突出一个“准”字
印发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方案》,加强与乡村振兴、人社、住建、医保等部门数据共享机制,主动获取可能导致群众生活陷入困境的线索,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人员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重点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1.5倍的困难对象实施动态监测。截至11月,将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人口、支出型临时救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共1万余名低收入人口纳入动态监测和帮扶范围。
优化服务流程,突出一个“效”字
优化整合受理审核程序,最低生活保障的审核确认时间,压缩到30个工作日办结,最长时间不超过45个工作日,切实提高了工作时效。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率先在自治区启动社会救助“全程网办”,线上开通社会救助低保微服务平台、线下在20个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置“智能申报一体机”等自助申请方式,实现困难申请“足不出户、一网办理”。
强化主动告知,突出一个“细”字
聚焦在享救助对象,全面宣传救助政策,制作发放“幸福码”,社会救助协理员将“幸福码”张贴到每户困难群众家中,让社会救助对象通过扫描即可了解社会救助政策和正在享受的救助金额等内容,对救助补贴一目了然。与市社科联联合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进街道、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宣讲活动11次,让社会救助政策落地见效、深入人心,引导困难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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