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民政局持续落实好老年人优待政策,让老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度幸福晚年。
本次为老年人带来了以下福利政策。
一、高龄补贴:
(一)补贴对象: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二)补贴标准:60-7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年100元,80-99周岁老年人享受每月100元的高龄补贴,100周岁以上老年人享受每月600元的高龄补贴。
(三)办理程序: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入户调查,也可在所属社区人工办理。
二、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
(一)补贴对象:全市70-79周岁低保老年人。
(二)补贴标准:每人每月50元。
(三)办理程序:工作人员通过低保系统比对,直接将补贴发放至补贴对象银行卡中。
三、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一)补贴对象: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低保老年人、“三民”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老年人、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老年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经济困难的空巢(留守)老人、90周岁以上老年人。
(二)补贴标准: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每人每年可享受政府购买的800元居家养老服务;特困分散供养老年人、低保老年人、“三民”老年人,每人每年可享受政府购买的60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老年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老年人、经济困难的空巢(留守)老人、9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可享受政府购买的40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
(三)办理程序: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入户调查,符合上述对象也可自行到所属社区登记。
四、医疗卫生健康服务:
(一)服务对象:全市65周岁以上老年人。
(二)服务内容:免费为辖区内65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包括健康体检、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三)办理程序:服务由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请符合上述对象持续关注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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