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决策部署,自治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决定从3月下旬至6月30日,在全区开展一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净化全区社会组织生态空间,为党的百年华诞营造良好的氛围。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非法社会组织排查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打击整治的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
二、重点打击6类非法社会组织:一是利用“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蹭社会热点,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二是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或关联公司等名义,进行乱收费及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三是与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四是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之机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五是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打着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六是其他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损坏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社会公众如遇到“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的,可先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或者“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查询该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希望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举报违法违规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包括组织名称、组织者、参加人、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网站、电话、邮箱、微信群等)。提倡实名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邮箱:whsshzz@sina.com。
举报电话:3959346(市民政局),2059613(海勃湾区民政局),3666818(乌达区民政局),4022158(海南区民政局)。
特此公告。
乌海市民政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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