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保障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在2024年1月份由每人每年1200元提标至1440元的基础上,再次提标!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乌海市民政局 财政局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残疾人“两项补贴”新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14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500元。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14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500元。
下一步,市民政局继续严格落实与残联、疾控、殡葬、低保、特困、工伤等政策衔接对象的比对制度,依托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加强补贴发放信息动态管理,确保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精准发放到位。
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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