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规范低保边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近日,乌海市民政局印发《乌海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乌海市户籍居民可申请认定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对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认定条件,但符合低保边缘家庭或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条件的,经申请人同意,可直接转入低保边缘家庭或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程序。各区民政局负责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审核确认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受理、初审等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主动发现、配合入户调查、政策宣传等工作,帮助自主申请有困难的家庭提交申请。
《办法》细化了低保边缘家庭的2项认定条件,即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后高于乌海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低于乌海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办法规定。
《办法》细化了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3项认定条件,即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乌海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经认定的医疗、教育、残疾康复以及因意外事件等刚性支出总额占家庭总收入比例超过70%或医疗和因意外事件产生刚性支出总额占家庭总收入比例超过60%,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办法规定。
《办法》要求,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低保边缘家庭的经济状况每年核查一次,并根据核查情况决定是否延续低保边缘家庭资格。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资格有效期限为一年,自作出审核确认之日的下月起计算。有效期届满前两个月或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申请认定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办理。
《办法》的出台,对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功能作用,切实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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