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报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根据《乌海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任务安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法治建设更富成效
局党组自觉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到全局突出位置,坚持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逐级严实责任,层层推进落实,进一步强化法治民政建设。由局办公室牵头,完成对37工作制度“废改立”,整理编印了《乌海市民政局工作制度汇编》,并配套制作流程图,对民政法治组织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权责体系、执法实施体系、监督保障体系六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统一规范,为工作开展提供了制度依据。
二、宣传教育氛围浓厚,法治观念更加深入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民政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要点以及普法工作台账,确保普法工作有安排、有推进、有落实。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提高干部职工法治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机关集体学习安排,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再学习、再认识;把警示教育贯彻于学法用法全过程,让法治思想切实武装头脑,共开展法治学习10余次,举办专题讲座1次,政策知识培训2次,法治建设不断走深走实。
二是结合重要普法节点,全领域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和民族政策宣传月等普法重要时段和节点,采用“线上+线下”并行的方式,深入社区、广场、公园等人流密集场所,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设立现场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宣传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同时借助门户网站、各级微信群、朋友圈广泛转发各类普法小知识文章,提高各类人群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多措并举宣传民政政策。积极组织宣传《地名管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对全市社会组织、养老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及时进行消防安全、诚信经营等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三、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更加规范
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经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认真执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
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增强工作透明度。扎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的公开工作,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定期进行文件清理,实行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
三是聘请法律顾问,加强政策、决策合法性。对民政行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促进科学依法决策,有序推进了民政法治建设工作。截至目前,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合同审核、出庭应诉、事件咨询等服务20余次,出具法律意见书20余份。
四、持续推动改革创新,事项办理更加优化
一是持续推进网办服务。2023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启用了婚姻登记电子证照服务,6月1日正式启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办理业务29件;聚力群众办理多处跑、跑多次等问题,全面推动为全市范围内死亡人员的户口注销、待遇发放等身后“一件事”一站式联办工作。目前,乌海市已建立“身后一件事一次办”多部门联动平台,实现网上办。截至11月共办理92件“身后一件事”联办事项。
二是持续简化低保办理程序。低保申请实现全市通办,全面推行社会救助申请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简化临时救助办理程序,完善分级救助制度,实施先行救助、特别救助、备用金制度,取消了户籍地、居住地临时救助申请限制,按照“特事特办、快事快办”原则,紧急情况采取“先行救助”。各区将5000元以下的临时救助审批权下放给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高了救助时效。
五、依法治理效果明显,监督管理更加规范
一是强化行政监管执法。制定了《乌海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乌海市民政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乌海市民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三项制度”,规范民政领域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养老机构的执法实践。目前,市民政系统持证执法人员达2名,由于机构编制限制,暂无专门法制机构。为进一步提升民政干部执法能力,将日常监管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有机结合,2023年以来,对我市6家养老机构、16家市级社会组织,1家殡仪馆进行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二是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制定印发《关于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的通知》,组织市区两级行业协会商会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按要求填报《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表》。经统计排查,市级47家行业协会商会中收取会费的有23家,其中9家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和降低收费,通过减免、降低、规范收费等举措减轻企业负担金额24.35万元。
三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制定印发了年检工作通知,所有参检社会组织先通过网上预审办理年检,2023年共有239家市级社会组织参加年检,年检率达到91.2%。及时召开了年检情况通报会,将23家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名单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四是助力养老服务建设。为进一步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规范化、流程化、标准化,提升养老服务能力水平。在全区率先编制了《乌海市养老服务标准化汇编》(1—6册),制定了《乌海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绩效评估方案》《“颐养•乌海”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品牌标准化手册》。切实做好养老领域法律知识宣传,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引导老年人学习了解《慈善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等政策法规,提升了老年人普法知识覆盖面。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加大法治理论学习。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习近平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让法治思想切实武装头脑,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是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治理。巩固拓展改革成果,严把行业协会商会登记入口关,加强收费源头治理。进一步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机制,加强诚信自律建设,严格约束收费行为。继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加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切实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社会组织退出机制,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加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及时向社会公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相关信息。
三是持续扩大宣传。在全市范围内利用政府和民政部门网站、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积极发声,宣传婚姻、残疾人、救助等相关政策和办事流程,提升群众的知晓度,持续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023年11月21日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