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乌达区民政局召开会议组织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区养老机构和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共含总则、设施规划与建设、城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医养康养结合、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扶持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10章80条具体规定,其内容涵盖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顶层设计到养老服务具体环节的方方面面,既有刚性约束制度,又有鼓励激励措施,总体上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公平性和公正性相结合的特点。
会议强调,尊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养老是重大民生事业,乌达区民政局全体干部职工及各养老机构要积极推进《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贯彻落实和相关规划的组织实施,切实做好养老服务工作。
来源:乌达区民政局
撰稿和编辑:母皓鑫
审核和校对:孔红云、高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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