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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6日 作者:民政局 来源:乌海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11月26日,乌海市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务院、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及下阶段重点任务。乌海市副市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乔毓出席会议并讲话,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处级领导干部王虎军主持会议。三区及31个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国务院、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研究审议了《乌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乌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乌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任务分工》《乌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2021—2022)工作要点》4个文件。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会上作了交流发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妇联、团市委作了书面交流。

  

  乔毓指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党中央赋予我们的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时代的重任,更是人民的重托。

  全市上下以及各成员单位要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实未成年人保护重点工作。要结合我市存在的工作问题,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职责分工,坚持抓住工作重点、突出问题导向,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水平,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加快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要切实履职尽责,形成抓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合力。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质量。市民政局要切实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和指导责任,确保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决策部署、工作要求和任务落实到位。三区要整合资源,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基层工作力量。

  

  乔毓强调,做好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三区、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乌海市工作部署,凝心聚力、开拓创新,积极推动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为乌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来源:社会事务科

  电话:3959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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