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保护社区社会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提高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化程度,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近日,乌海市民政局将民政部制定印发的《社区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试行)》文件及时转发至三区民政局,指导各区民政局对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制定章程,加强业务指导和管理,规范社区社会组织活动行为,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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