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乌海市共安排中央、自治区福彩公益金453.55万元,其中:中央福彩公益金140万元,自治区福彩公益金313.55万元;返还盟市本级福彩公益金985.71万元。依据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按照《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对2021年度乌海市民政局拨付使用的福利彩票公益金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福彩公益金
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140万元,分配市本级101万元、市社会福利院8万元、海勃湾区5万元、乌达区13万元、海南区13万元。主要用于海勃湾区滨河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综合体)建设、全区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乌海赛区选拔赛,提升了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加强了养老护理员业务水平;用于孤儿助学、儿童福利体系建设、残疾人福利,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用于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通过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良服务,促进社会和谐,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二、自治区福彩公益金
(一)老年人福利类
1.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资金33.65万元,直接支付乌海市人寿保险公司,用于为全市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切实减轻了我市老年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支出和家庭经济负担,提高了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
2.资助慈善救助项目74万元,分配海勃湾区27万元、乌达区26万元、海南区21万元,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九类特殊困难老年人实行家庭适老化改造,让老年人拥有一个安全、便利的生活环境。
3.资助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一次性建设、责任保险补贴资金77.9万元,分配市本级3.7万元(其中下拨社会办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补贴资金至海勃湾区宜和老年公寓2.2万元、海勃湾区老福星老年公寓0.3万元、乌达区爱心老年公寓0.5万元、海南区东兴老年公寓0.7万元)、海勃湾区52.99万元(其中下拨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资金海勃湾区宜和老年公寓50.02万元、海勃湾区老福星老年公寓2.97万元)、乌达区9.18万元(其中下拨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资金乌达区爱心老年公寓9.18万元)、海南区12.03万元(其中下拨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资金海南区东兴老年公寓12.03万元),进一步加强了全市养老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水平,扶持社会办养老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4.资助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资金(第二批)28万元,该笔资金将于2022年匹配市本级福彩公益金下拨使用。
(二)儿童福利类
“养治教康”项目补助资金2万元,分配至市社会福利中心,进一步提高了儿童福利机构养育、教育、康复、治疗等服务水平。
(三)社会公益类
1.支持慈善超市试点项目资金10万元,正在进行筛选工作,将于2022年下拨使用。
2.社会工作服务试点补助资金30万元,分配海勃湾区10万元、乌达区10万元、海南区10万元,用于支持各区实施“五社联动”试点项目,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服务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不断增强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能力。
3.资助社区福利性公益性服务项目资金53万元,其中分配乌达区42万元、海南区11万元。用于支持乌达区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项目、海南区巴音陶亥镇万亩滩村村级协商议事示范点项目,扎实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基层民主健康发展。
4.支持志愿服务规范化管理项目资金5万元,分配至海勃湾区,用于支持海勃湾区凤凰岭街道办事处下辖社区创新开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提升了社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水平。
三、返还盟市本级福彩公益金
2021年返还市本级福彩公益金985.71万元,将在2022年重点用于乌海市智慧养老监管服务中心、全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等项目支持,因项目正在实施中,将按照项目执行进度,拨付资金。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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