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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实践 促进我市社会组织改革发展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1日 作者:民政局 来源:乌海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近年来,乌海市民政部门立足登记管理职责,积极探索实践,以改革的措施释放社会组织发展活力,激发社会组织功能,推动社会组织积极发挥作用。

  一是稳妥实施直接登记改革。改革登记管理制度,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坚持有序放开的原则推进登记制度改革,分类放宽登记条件,实行“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四类”社会组织登记成立时可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部门前置审批。

  二是持续优化登记年检程序。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前的验资环节,将验资报告简化为银行对账单,切实减轻社会组织支出负担;社会组织全部实行年检网上预审,已脱钩社会组织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盖章审核,实现一次性办结,社会组织年检流程、资料审核更加简化优化,解决年检“重复跑”、“多次跑”问题,切实为各类社会组织办实事、解难事。

  三是顺利完成脱钩改革任务。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和自治区统一安排,我市积极稳妥组织实施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全市共有176家行业协会商会如期实现脱钩。通过脱钩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作用。

  四是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力度。认真落实民政部《2021-2023年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印发了《乌海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办法》,目前全市共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14个,培育社区社会组织141个。加大资金扶持,投入1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培育我市基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开展社会组织民生服务项目。同时,争取自治区“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5个、资金50万元,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配套50万元,通过政策扶持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孵化基地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类社会组织在5个街道开展试点,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自身独特优势和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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