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乌海市民政局聚焦民生保障,不断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确保低保、特困人员、临时遇困群众等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重度和困难残疾人、困境儿童以及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及时得到关爱帮扶。
一是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低保对象6999人,新增56人,退出297人,发放低保资金1342.58万元。特困供养人员289人,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资金157.48万元。
二是加快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推动紧急情况“先行救助”、保障临时遇困人员基本生活,一季度累计救助146人次,支出资金27.9万元。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和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33人参照“单入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三是积极做好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全市38名孤儿和3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积极推进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84.42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2.19万元;主动实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关怀,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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