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保障政策,建立孤儿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目前,全市散居孤儿20人,集中供养孤儿21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7人。集中供养孤儿标准从2015年每人每月1700元提高到2019年每人每月2100元;分散供养孤儿标准从2015年每人每月1418元提高到2019年每人每月1800元。2019年开始,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行动”,累计为15名孤儿(中专以上)发放生活补贴每人每年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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