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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全民国防教育,深化军民融合发展提高双拥共建水平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2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广泛开展双拥宣传,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以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庆祝建军90周年、自治区成立7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赞颂辉煌成就、喜迎历史盛会、军民同心筑梦”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扬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军民团结奋斗的光辉历程,宣扬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社会及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的崭新成就,宣传自治区成立70周年来军政军民团结在军地建设改革中彰显的巨大威力,宣传驻市部队在维护社会稳定、抢险救灾、援建重点工程、扶贫济困等方面做出的贡献。引导全市军民进一步认清强国必先强军、军强才能国安的深刻道理,自觉关心国防、支持军队、尊重军人。依托乌海军分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部队军史馆、荣誉室等功能,组织军民瞻仰、参观。采取过特殊党团日、军事日和军民联谊、走访慰问等形式,组织地方党员干部、青少年学生和驻地群众走进军营,学习军队的优良传统。组织广大官兵到驻地城镇、乡村、社区参观见学,了解驻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在主要道路出入口、车站、城镇主街道、广场及标志性建筑物上设置双拥宣传标语牌和宣传栏,开展双拥和国防教育宣传,不断激发广大军民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政治热情。继续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宣传日”建军90周年、烈士纪念日、自治区成立70周年、以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主题的系列纪念庆祝活动,总结宣扬双拥模范单位、个人的先进事迹,发挥双拥文化的熏陶感染和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改革, 提高军民融合发展水平

根据部队调整改革的需要,结合本部门实际,主动与驻军机关、部队联系对接,有针对性地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利用节日走访、军民座谈会、党委议军会等时机,主动了解部队的需求,积极开设拥军绿色通道,把驻市部队的事作为大事要事及时办理,采取积极有效的办法措施,优质高效帮助解决驻市部队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探索平时服务保障、战时拥军支前的办法措施。积极配合部队遂行训练演习、战备执勤、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搞好演训场地、交通运输、安全警戒、物资供应等各项保障,广泛开展科技、教育、文化、法律等拥军活动,努力实现“能打仗、打胜仗”的强军目标。建立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顺畅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健全系统完备、衔接配套、有效激励的配套政策措施,推动军民基础领域、产业领域、科技领域等多领域、多层面深度融合发展。发挥双拥工作服务保障作用,促进军地需求对接、资源整合和工作协调,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驻市部队战斗力提升。

 三、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待遇,切实维护基层官兵和优抚对象权益,

 在全面深化军队改革的新形势下, 着眼维护军人军属和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各项拥军优属政策,结合本部门实际,完善配套相关政策措施,有效解决部队官兵后路、后院、后代问题。一是解决好退役士兵安置和随军家属安置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全面落实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实行“积分选岗、阳光就业”,确保退役士兵岗位安置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针对自主就业、失业和生活困难退役士兵开展就业和帮扶工作,充分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确保既要圆满完成年度退役士兵安置任务,也要消化解决遗留问题。二是创新拥军优属服务保障体系。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继续做好优抚怃恤各项工作。落实军人享受就诊、乘座公共交通工具以及随军家属安置、子女入学、入托等优待工作。三是建立荣誉激励制度。广泛开展挂光荣牌、送立功喜报、建光荣榜(墙)等活动,建立军地奖励表彰挂钩衔接政策,推进军人荣誉制度体系建设。大力宣传优秀复退军人先进事迹,树立模范典型,进一步增强军人军属荣誉感、自豪感。四是继续搞好走访慰问。元旦、春节和“八一”期间,主动协调,深入基层部队、优抚对象和军休机构进行走访慰问,送去党和政府的关心,帮助基层部队、优抚对象、服务机构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巩固双拥创建成果,广泛开展“双拥进社区”活动 创建成果,

 进一步巩固我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以开展“双拥进社区”活动为切入点,做好城乡社区拥军服务工作,促进拥军优属政策落实。一是摸清服务对象底数。城乡社区(嘎查村)建立现役军人、家属子女以及优抚对象的基本情况台帐,准确掌握其生活、工作情况及存在的困难、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同时,要摸清所在区域驻军特别是基层部队的困难和需求。二是构建社区拥军服务体系。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平台,运用网络、QQ群、微信、拥军专线电话等方式,为区域内拥军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充分发挥“三社”(社区、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作用,发展群众性拥军优属志愿者队伍,动员和组织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拥军工作,积极为军人军属和优抚对象提供物质资助、就业帮助、文化娱乐、精神抚慰、心里援助等各项服务。三是搭建社区拥军服务平台。社区拥军服务工作由社区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立足现有条件,设立拥军服务窗口,确定一名专(兼)职人员为拥军协理员具体负责社区拥军工作,通过整合社区资源,构建起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社区拥军服务体系。

                                  优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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