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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推动城市养老融合发展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7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全区城市养老服务现场推进会交流材料

近年来,乌海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发展,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扶持养老服务业的方针政策,相关部门联手互动,以社会优待和医疗保险相结合构筑老年人生活保障网,以基层卫生机构和家庭责任医生签约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公立医院改革和医养服务机构许可推动机构养老服务,努力实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医养结合”双轮驱动。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市养老医养融合发展工作汇报如下:

一、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扶持

市政府注重养老服务业的顶层设计,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结合乌海本地实际,制定相关的规划,配套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先后制定了《乌海市老龄事业发展五年规划(2014--2018年)》、《乌海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乌海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乌海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实行优待服务的意见》、《乌海市购买社区养老服务的暂行办法》、《乌海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管理办法》、《乌海市居民重大疾病慈善医疗救助管理办法》、《乌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等,将养老服务业列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扶持发展第三产业的工作重点,不断完善地方政策措施,推动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二、社会优待和医疗保险相结合构筑老年人生活保障网 

(一)大力推进老年社会优待。

大力推进老年优待社会化,尊老、助老蔚然成风。我市为老年人发放100元/年的交通补贴,高龄津贴80周岁以上老年人1200元/年、100岁以上3600元/年;2015年开展“安康关爱行动”,为50—80周岁老年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会同司法部门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为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为90岁以上老年人上门免费体检。

(二)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我市60周岁以上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仅150元/年,标准在全区较低,而住院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较高,其中:退休老年人住院医疗费3万元以下的报销95%,3万元以上的报销100%;基本医疗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18万元,超出部分转入大额互助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经基本医疗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7000元以上的合规费用,由人寿保险公司再报销75%以上,报销金额上不封顶。

(三)强化医疗救助兜底。

我市现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85元/月,老年人另加50元/月,残疾人另加100元/月,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由财政全额资助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乌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规定:实施普通门诊救助、普通疾病住院救助政策,年救助封顶线3万元,救助比例70%,精神病人和传染病人提高到80%;建立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重点救助对象救助比例80%,救助封顶线10万元。同时,按标准实施重特大疾病慈善医疗救助。

三、完善社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网络

围绕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积极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

(一)探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的有效途径。

全市已建成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0个,引入社会组织承接运营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助托、助购等定制服务,普遍配备了健身和必要的医疗设备,今年,市本级福彩公益金安排60万元,为全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购置了理疗设备。为满足居家老年人的上门医疗需求,日间照料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签订医疗服务协议,根据老年人健康档案和诊断处方,由卫生服务中心(站)定期上门为老年人提供输液、针灸、按摩、护理、心理疏导等约定服务,极大方便了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日常医疗。

(二)实行政府购买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

2014年起为低保、“三无”、“五保”、残疾、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重点优抚对象等“六类”老年群体,按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推行政府购买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覆盖老年群体5100人,市、区财政每年安排300多万元。同时,借助乌海市列入全国信息惠民试点城市的有利契机,积极培育“互联网+”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将乌海“12349”便民为老服务平台与“12345”市长热线资源整合并网运行,目前可提供8种服务功能。今年,将从市本级福彩公益金中补贴160万元,为“六类”老年群体免费配备专用智能手机,每人每月补贴话费10元,可提供GPS定位、SOS紧急求救、亲情转移呼叫等应急服务。

(三)基层卫生机构积极拓展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

全市现有医疗卫生机构310所,公立医院共有编制床位3547张,综合医疗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初步搭建了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体系的融合平台。一是充实基层医疗机构力量。为全市镇(办)、社区(村)卫生服务中心(站)配置了人体成分分析仪、骨密度分析仪等老年人健康服务设备,配备专业医护人员。出台了《乌海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设立名医工作站,支持专业医师为老年人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建立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管理机制,实现了老年人常见病在社区就近诊疗。二是启动家庭养老照护远程健康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健康档案、定期体检、健康管理等家庭养老的基本健康服务。依托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组织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三是实行家庭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制定了《乌海市基层医疗机构家庭责任医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准入条件,目前成立了29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约老年人3600余人,11家试点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查体及保健咨询等健康管理服务,全市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5%以上。

四、搭建机构养老医养结合保障平台

(一)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惠民特色服务。

2015年市政府制定了《乌海市公立医院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所有药品取消加成实行“零差价”,由政府补贴,提供限定520个基本品种的药物,建立药品价格信息监测制度,有效缓解了老年群体因患重大疾病致贫、返贫问题。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针对老年人的易发多发病,开设了医疗、康复相关的专科病房,护理型床位占30%。

(二)养老机构提供规范化医养护服务。

全市现有养老机构9家,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0张,2016年新建改扩建养老机构4家,新增床位898张,总投资1.6亿元。作为我市规模较大的民办养老机构,乌海市宜和老年公寓较好地发挥了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的示范作用。一方面,宜和老年公寓在2013年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为老年护理院,实现了医疗准入,目前已具有临床、医技、医药、护理等方面专业设备和团队,老人所患常见病在公寓即可得到及时治疗,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另一方面,依托紧邻的集团内部二甲樱花医院医疗优势,把公寓重症、急诊患者通过绿色通道5分钟之内送往医院,使急重病老人及时得到系统诊治,进一步提供强有力的医疗保障。我市其他民办养老机构均与辖区医疗机构建立服务契约,为入住机构老人开通绿色通道,优先治疗,医疗机构定期上门提供医疗健康服务。

(三)统筹规划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建设布局。

目前,我市正在制定《乌海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乌海市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业医养结合的实施意见》和区域卫生规划,将医养结合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按照“非禁即入”原则,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在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近期,已申报乌海市老年养护服务中心、乌海市宜和老年公寓和改造乌海市职业病防治院、乌海市蒙中医院、海南区人民医院5个项目为全国医养结合试点单位。争取国家1000万的项目资金,正在建设一所建筑47127平米、床位500张的老年医院,加快推动“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建设。

社会福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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