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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民政局关于征求《乌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8日 作者:民政局 来源:乌海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最低生活保障作为一项兜底性的制度安排,集中体现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乌海市民政局近日修订《乌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办法(试行)》,以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为根本,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即日起乌海市民政局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乌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大众热情参与。

  一、征集时间:2021年8月18日—9月18日。

  二、意见报送方式:

  1.电子邮箱报送:whsmzj2024601@sina.com,需标明标清修改内容。

  2.书面意见报送:请报送至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行政中心B座4楼市民政局。请在信封上注明“《乌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办法》意见建议”字样。

  联 系 人:高家赢

  联系电话:0473-3959350   0473-3959338(传真)

  感谢您的参与!

  附件:乌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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