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五部委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出7条具体举措,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健康发展。
这七项措施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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