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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顺利完成低保及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补贴的调标补发工作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0日 作者:民政局 来源: 浏览次数: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全区社会救助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乌海市已将2019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680元调整为720元,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1600元。6月,各区对符合条件的9017名低保在享人员和132名特困供养人员上调了保障金,目前调标补发工作已完成,全市累计补发资金241.61万元,其中补发低保资金216.01万元,补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补贴25.6万元。

  海勃湾区对3938人上调低保金,并补发了1-6月低保金93.78万元。按照每人每月340元标准提高了23名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补贴,同时补发了1-6月上调部分4.7万元。

  乌达区对2699人上调低保金,并补发了1-6月低保金63.89万元。按照每人每月340元标准提高了37名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补贴,同时补发了1-6月上调部分6.7万元。

  海南区对2380人上调低保金,并补发了1-6月低保金58.34万元。按照每人每月340元标准提高了72名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补贴,同时补发了1-6月上调部分14.2万元。

  以上资金已于6月底前全部发放至救助对象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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