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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召开全市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布置会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0日 作者:民政局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内民政发〔2020〕43号)要求,4月8日,市民政局召开了登记管理机关2019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布置会,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党建办及三区民政局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印发了《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市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乌民函〔2020〕13号),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对社会组织年检工作进行了讲解,对三区民政局组织开展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年检时间从2020年4月10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凡在2019年12月31日前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和2019年6月30日前依法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年度检查。今年我市精简社会组织年检材料,只需提交2019年度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报告表。管理机关将按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规定做出年检结论,并将年检结论录入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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