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节来临之际,为确保困难群众欢度佳节,乌海市民政局积极开展“惠民生、解民忧、暖民心”困难群众关爱帮扶八项行动,认真部署,协调财政部门,提前发放1、2月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节。
按照自治区要求,1月10日前将1、2月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到位,我市1月6日,已将1、2月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1015.69万元发放到位,惠及困难群众6947人,其中:低保4453户6712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235人,用实际行动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切实提高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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