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2019年5月至2020年1月,乌海市民政局在收到自治区启动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后,及时会同发改委、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和孤儿的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区做好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截止4月9日,乌海市9个月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共255.48万元,其中:海勃湾区106.08万元、乌达区75.41万元、海南区73.99万元。
上一条:
下一条: